伴随着《开学第一课》的开播,又到一年的开学季,作为家长,作为老师,您是否考虑过这样一个问题: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我们要教育什么样的人?就个人观点而言倾向于英国教育学家怀特海的主张:忘记课堂上所学的一切,剩下的才是教育。也就是爱因斯坦所说的通过教育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的人。那么这就引申出另一个命题:要达成这样的教育,或者说要培养这样的人,仅依靠学校教育和校外专业教育能达到吗?答案毋庸置疑是不现实的。
我县的教育事业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应该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进入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式发展的新起点。然而面对应试教育高考指挥棒的压力,我们的学生仍然面对的不是书山题海,亦或各种各样的专业特长培训。这就迫切需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施素质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当下学生缺少的主要不是知识和专业特长,而是缺少将知识和其他专业特长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且学生在课堂和培训结构所学的与在实际当中遇到的是不尽相同的。要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教育走出课堂,走向实际应用,使他们不仅掌握知识和专业特长,还要让他们学会动手,学会动脑,学会做事,学会生存,学会与别人协作生活,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而这些能力的获取,必须在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得到巩固和发展。因此,广泛的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应有之义。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社会实践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中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使其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中小学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动手能力。社会各方面要为学生开展生产劳动,科技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要加强学生校外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2004年,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把参加社会实践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一条重要途径,明确了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能够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把知与行统一起来,加深未成年人学生社会角色的认同。同时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也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一纵一横”两项战略性举措之一。其根本目的在于整合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能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思并用、知行统一。
教育在各国综合国力的形成中都处于基础性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学生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数量庞大、最为活跃的人群,学生的教育能否成功,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也对培育全民族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提出更为迫切的要求。
通过几年的青少年工作,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当前学生身体素质的不断下降和对生产劳动的逐渐陌生,对生活技能的逐步丧失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面前。面对如此庞大的教育群体,(我县现共有规模以上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70余所,在校学生7万余人)难道我们就无计可施吗?答案肯定是有的。一方面教育部门要多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要果断摒弃唯安全论。另一方面我们的家庭和社会多给学生创造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当然这些还是不够的,必须围绕推行素质教育方针这一主题,兴建德育教育基地、社会教育实践基地,加大社会实践类课程开发和实施力度,使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成为学生劳动锻炼和养成教育的重要场所,真正发挥其他教育资源不可替代的育人作用。通过常态化集中组织学生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书本知识与实践知识紧密结合、动脑与动手紧密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紧密结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培养学生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在社会实践中相互渗透,促进我县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作者系靖边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团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