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和4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共5个科级工作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草拟常委会工作报告、年度工作安排要点和年终工作总结;了解综合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起草常委会领导的有关讲话材料和常委会的综合性文稿,草拟常委会及党组和办公室发出的公文和信函;组织安排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承办会议报到、新闻宣传及其它相关工作;承担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县代表团出席市人代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和行政管理工作;与 “一府两院”和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进行工作联系,协调机关各委室工作;负责常委会机关的保密、文件办理、报刊和学习资料订阅、各类文书的印刷、分发及档案资料、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常委会机关的日常值班、接待、车辆、通讯等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做好来信来访登记、摘要、批办、转办、督办工作,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报送重要信访情况等工作任务;承办常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制工作委员会
负责审查报批规范性文件;组织征求和整理对法规草案的意见;与公、检、法、司等执法单位开展联系工作;对常委会审议对口部门的工作报告以及通过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规定、办法草案等进行初审,并提出审议意见;承办常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负责检查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贯彻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对县级部门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对全县财政经济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对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财经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有关财经工作的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承办常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负责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付审查的有关议案,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对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并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方面的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对教科文卫有关部门的视察、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工作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常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负责草拟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人事任免、代表和选举工作等方面的议题,审查 “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提请的人事任免案;负责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政绩考核、就职宣誓等工作;草拟“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在任期内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安排意见;负责安排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的有关事宜;承办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前的查访工作,并向主任会议提交查访报告;承办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和代表选举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县人大代表的补选、辞职、罢免等工作;联系县人大代表和在靖省市人大代表,协助搞好在靖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调查、评议等工作,并向市人大提交调研、视察报告;承办常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负责检查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报告;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对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题进行调研,组织代表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视察和评议;办理代表提出的有关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参与县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城镇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全县农业农村方面的工作监督任务;承办常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研究室
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地方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接省市人大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计划总结、人大理论研究、调研报告等综合性材料;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靖边人大》杂志和靖边人大网的编辑、运行、维护等工作;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