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2 16:16 来源: 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
办学条件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督〔2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三年多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聚力抓落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和《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要求,切实做好全面改薄中期有关实施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改薄任务目标,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工程规划。各地可结合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生育政策调整,以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全面改薄5年工程规划。规划调整既要符合原有政策要求,又要解决目前农村和贫困地区面临的突出难点问题,顺应未来办学发展方向,切实加强确需保留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财政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指导意见或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市、县做好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各地规划调整完善,要确保建设规模和资金总投入与原规划大体相当,要确保“补短板,兜网底”的任务不变,要确保如期实现“20条底线”的政策目标不变,严禁大拆大建和建设豪华学校。各地调整完善后的全面改薄5年工程规划需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二、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各地要充分考虑土地征用、项目审批、招投标等前期手续时间较长的特点,提早启动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要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对工程涉及的政府性基金予以减免。要进一步细化进度表和路线图,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季度、每个月度,对接到每所项目学校,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超七成”,2018年底“过九成”,2019年完成收尾工作。要引导和支持贫困县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面改薄任务,让贫困县薄弱学校早达标、学生早受益。对多次督促工程进度仍靠后的省份,财政部、教育部将按规定酌情扣减年度专项补助资金相关分配因素评分。

  三、进一步强化资金落实。各地要加强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和本地区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相关投入,综合考虑地区财力差异,分档、分类划定省、市、县资金分担比例,对困难县市坚持省级“拿大头”,足额落实规划承诺的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2017年全面改薄相关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县提前实施项目,确保列入当年实施计划的项目,都能按规划中确定的数额落实资金。

  四、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各地要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红线”,确保工程质量。新建、改扩建校舍要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要落实设备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将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确保质量、提高效益。要选择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校舍建设项目竣工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采购设施设备验收后,要抓紧登记资产账目,把质量的保障“写在纸上,钉在墙上”。

  五、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做好宣传引导,把全面改薄工作打造成“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全面改薄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及时上网公示。要对各市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媒体报道,鲜活呈现加快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政策、进展和成效,让群众便于知晓、正确理解、愿意支持。

  六、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改薄是脱贫攻坚重要措施,加快贫困地区实施进度是教育精准扶贫重要手段,各地要积极协调列入政府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推进,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要严格落实“八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及时定向调度、约谈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市县,及时帮助解决问题。从2017年开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项督导,逐一检查项目学校“20条底线”达标情况,确保到2019年底所有项目学校都达标。对专项督导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列出清单、限时整改。对因懒政怠政影响项目进度、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出现严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要提请省级人民政府进行严肃问责。

  教育部 财政部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