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在贫困地区启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
发布时间: 2017-08-25 13:16 来源: 农民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超)8月24日上午,农业部就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召开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探索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强化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的新途径,近期,农业部启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

  农业部科教司负责人介绍,针对多数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科技服务跟不上、农民生产技能水平低、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的现实情况,经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农业部决定在部分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本次试点选取河北省张家口市、湖北省恩施州、湖南省湘西州、四川省凉山州、四川省甘孜州、四川省阿坝州、陕西省延安市等7个贫困地区,每个地区选择不少于3个贫困县开展试点。

  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按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农户精准脱贫等要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帮扶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支撑试点地区走出一条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特色产业竞争力强、贫困农户增收可持续的产业扶贫路径。

  据介绍,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不设年龄和学历等限制条件,但必须具备三方面条件:一是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二是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三是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特聘农技员承担的主要任务包括帮助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让扶贫攻坚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实施方案》,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试点地区可统筹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对特聘农技员给予补助。考虑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特聘农技员具体补助标准由试点县结合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同时,试点地区在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科技项目、评奖评优等方面,应保障特聘农技员与当地在编农技人员享有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