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兜底保障机制经验 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发布时间: 2017-05-18 18:18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国家卫生计生委5月17日召开专题发布会,重点介绍地方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方面的探索和经验。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表示,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是健康扶贫的重点任务之一。在去年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国家卫计委明确指出,要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医保制度全覆盖,倾斜新农合、大病保险医保政策,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健康扶贫的支持力度,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一年来,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等保障措施,加强综合保障,切实减轻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刘魁表示,罹患大病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大病兜底保障是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的主要方面。各地以健全大病兜底保障机制为重点,形成了不少好做法。总结推广这些好经验和做法,对于推动全国健康扶贫工程意义重大。

  据悉,国家卫计委将进一步推广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等方方面面的经验和做法。

  刘魁表示,兜底保障机制的建立是当务之急,国家卫计委将进一步增加健康扶贫的政策供给,推动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前期我们已经会同相关部门到全国8个省区联合开展调查研究,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这方面的工作”。

  国家卫计委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启动健康扶贫示范县建设工作。刘魁表示,树立一批组织领导有力、政策措施精准、工作推进扎实、主要成效显著的示范县。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广泛宣传和交流这些示范县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利用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来推动全国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江西分享:建立补充保险兜底

  江西省卫计委副主任朱烈滨介绍经验时说:“目前,我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还不高,基金运行基本上是收支平衡,对于贫困人口优惠保障的力度还有限,所以难以彻底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同时,重大疾病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我们的大病保险资金全部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资金规模有限。又要受到药品诊疗目录的限制,所以一些重大疾病、罕见病保障力度仍然有限。我们觉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道保障线尤为重要。”

  据了解,2015年,江西就在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赣州市,选择9个贫困县进行试点,2016年,在该市18个县市区全面推开。赣州市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大幅的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负担,也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效果良好。

  2016年11月,江西省扶贫办、卫计委、人社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工作方案》,做到了五个明确。一是明确筹资标准。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资金筹集由政府全额承担。二是明确承办主体。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原则上要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险机构一致,这样方便贫困群众看病报账。三是明确保障水平。将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目录外项目),全部纳入商业补充保险范围,不设起付线。其中,个人支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商业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承担10%,个人支付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承担75%,个人负担25%。经过商业补充保险仍然需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申请医疗救助。朱烈滨表示,四是实施过程中明确风险分担,“坚持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年度结余20%的基金奖励给承办机构,80%滚存下一年度保费。对于出现政策性和不可抗力的亏损由市(县区)政府和承保机构各负担50%。五是明确结算方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结算,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报账。”

  “2016年,赣州市由政府出资9455万元为全市105万贫困人口购买了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全年补助住院患者5171人,医疗总费用1.89亿元,其中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补偿了5567万元,个人支付费用1807万元,个人支付费用比例下降到9.55%。有效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朱烈滨介绍说。

  湖北分享:四位一体就医全兜底

  湖北省红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罗卫国表示,红安县是国家级贫困县,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分析,发现在贫困群众中,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占69%,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占61%,“这61%里43%是因为疾病丧失劳动能力,18%是因为灾难型医疗支出、大额医疗支出导致贫困。通过分析,我们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关键一招”。

  罗卫国在介绍红安县建立的四位一体就医全兜底机制表示:“四位一体包括新农合基本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以及政府的兜底保险和民政救助。健康扶贫实施之前,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报销费用的实际比例不足60%,所以他们的医疗负担还是相当重的。通过兜底,实现了贫困人口因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且当年累计自付费用5000元封顶,超过5000元部分由政府兜底,保险支付。民政部门还对‘五保户’、精神病人的10%自费部分实行全额报销,所以‘五保户’和精神病人这两个群体实现了100%报销。”

  “2017年,针对常见慢性病、大病的门诊病人,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病人需长期吃药、打胰岛素,县政府拿出1000万元进行门诊兜底报销,确定了16个病种,将他们在门诊的医疗费用报销70%。”罗卫国说。

  红安县2016年住院诊疗总人次23441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34亿元,其中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1亿元,政府兜底2279万元,民政支付160万元,群众自付1012万元,贫困群众例均的医疗费用431.9元。实际报销比例已经达到92.5%。

  “我们在基层走访时,有的贫困群众跟我们讲,以前得了大病陷入绝望,现在健康扶贫让他找到希望。”罗卫国举例说,一个40多岁的扶贫对象万建民,“以前在外面打工,后来得了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丧失劳动能力,在家卧床4年。做手术要花六七万元,因为贫困他就一直拖着没有做手术。在健康扶贫政策的帮助下,他到省城医院做了手术,自己只支付了5000元。如果以前他到省城做这个手术,自付费用至少要3万元。现在,他完全恢复了劳动能力,已经外出打工了,每年打工收入可达两三万元。”

  四川分享: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兜底

  四川省卫计委副巡视员刘捷表示,四川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为繁重的省份之一。我们的贫困群体量大、分布面广、贫困程度深。截至2016年,全省贫困人口380万人,贫困村11501个,贫困县88个,有扶贫任务的县160个,整个四川183个县区,国家扶贫的工作重点县有36个,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3个,全省贫困发生率4.3%,也是比例比较高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达到184万人,占整个贫困人口总数的48%,患有大病和慢性病的贫困人口达到72.97万人。

  为保障经费,四川创新建立了“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疗救助体系。刘捷表示,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基础上,四川又新增设了县域住院费用全额报销救助。四川每年新增近7亿元,解决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全额报销的问题。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医药爱心基金,“去年,我们募集了5000多万元,作为给贫困人口到域外就医进行报销。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每个县建立了300万元左右的卫生扶贫基金,去年募集了3.6亿元。由卫计部门使用管理,财政监督,对于域内兜底起到很好的作用。”

  “此外,还协调省慈善总会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慈善救助基金,作为贫困患者域外看病的补充费用保障。通过医保救助和资金使用确保了贫困患者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刘捷说,“去年以来,我省贫困人口就医个人支付比占1.49%。”

  刘捷介绍,通过精准摸清健康底数,建立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63万户184万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数据库,省卫计委信息中心进行了动态管理,可以动态掌握每个人的情况。

  “精准实施医疗保障,贫困人口百分之百地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的部分由财政代缴。县域内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并扩大门诊特殊疾病范围,新增20种康复项目纳入报销范围,遴选9种疾病实施按病种付费,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费用全额报销,慢性病维持治疗个人支付比控制在10%以内。”刘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