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扶贫工作中发生腐败现象的原因较多,除了一些基层干部素质有待提高、基层监督制度还不健全等关键因素,基层社会乡土人情关系复杂也影响着对贪腐问题的举报和查处。当前,要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切实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格执纪。严格执行纪律是治理扶贫领域贪腐问题的关键。在扶贫开发过程中,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启动后,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都要精确锁定目标和范围,及时跟进,使执纪有的放矢,让纪律产生威慑力。同时,应强化对基层干部的警示教育,改变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纠正碍于人情关系不愿举报甚至同流合污的错误做法。贫困地区的基层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在扶贫工作中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纪律,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同违纪行为作斗争,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过硬作风团结带领群众为摆脱贫困落后面貌而奋斗。
完善监督。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发挥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示范带头作用,抓住市县党委纪委这个关键,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推动责任落实到基层。在基层扶贫工作中,应不断优化监管模式,将扶贫资金监管的关口前移,实现资金发放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实现从事后调查向事中监督转变。除了专项监督,还需健全监督网络,建立精准的统计制度和监察制度,确保扶贫资金用得其所。相关部门也应列出权力清单、公布办事流程,做到扶贫支持条件公开、办理程序公开,让“蝇贪”没有生存空间。
强化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加强精准执纪、精准监督的基础上,还要认真落实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应加大问责力度,一经发现、追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对腐败问题频发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省级党委和纪委应督促市县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对那些胆敢向扶贫款物伸手者坚决查处。对扶贫领域中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应公开曝光,形成有力的警示效应。通过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