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 就业脱贫——11省交流就业扶贫经验
发布时间: 2017-11-10 17:57 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10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年来,各地人社部门积极作为,精确施策,用实际行动打赢就业脱贫攻坚战。

陕西:建立就业扶贫三种模式 扎实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持续深入,农村尚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多数由于家有老弱病残或者需要兼顾务工务农或者自身就业能力弱等原因,不愿或不能离乡就业。对此,陕西省分类施策,建立完善三种模式,大力扶持就地就近就业。

紧盯困难人群,建立“三无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模式

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是最难就业的贫困群体。陕西灵活运用政策,开发拓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一是在贫困村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专门安置“三无”贫困劳动力。具体办法是,乡镇和行政村开发适合“三无”劳动力的劳动保障信息员、农村保洁员、治安员等岗位,经人社部门批准后,安排人员上岗,每人每月给予300至600元的岗位补贴。今年,陕西省7031个贫困村在特设公岗安置“三无”人员34049人。二是将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编制外新增或退出的服务性、辅助性就业岗位界定为就业扶贫公益专岗,其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公益专岗实行政府推动、计划管理,省人社、扶贫部门制定下达计划,各级各部门开发岗位,县、乡、村组织招聘、安排上岗。到10月底,陕西省公益专岗共安置17806上岗就业,深受贫困劳动力欢迎。三是放宽城镇公益性岗位入口,在总量不增的前提下,贫困县腾退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可吸纳“三无”人员就业,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

聚焦贫困群体,建立“扶贫基地+社区工厂+职业介绍”扶持就业模式

围绕扶贫开发,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吸纳或服务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是支持社区工厂吸纳就业。着眼解决搬迁移民就业问题,陕西省及时总结安康市平利县经验,制定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社区或乡(镇)、村集体的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社区工厂。社区工厂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1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并对吸纳贫困劳动力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按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的50%给予补贴。政策实施5个月来,陕西省建成117个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4936人。二是培育就业扶贫基地。对管理规范、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由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每新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按每人每次500元给予其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目前,陕西省认定154个扶贫基地,新吸纳贫困劳动力4747人。三是鼓励职介机构提供就业服务。在提高职业介绍补贴标准的同时,设立季节性职介补贴,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岗位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按每人200元给予补贴,帮助1.6万多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充分发挥培训作用,健全完善技能脱贫模式

陕西省打破定点培训机构限制,允许各类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对80学时以上的培训,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培训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并组织培训机构深入农村开展培训,有效调动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积极性,增强培训实效,60%以上的受训人员通过技能培训实现就业。

到10月底,陕西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2.24万人,免费技能培训9.9万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江苏省:建立帮扶机制 搭建合作平台 全力推进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

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江苏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工作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搭建平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与陕西省人社部门通力合作,把强化劳务协作摆上了就业扶贫的重要和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双方资源禀赋,力促陕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脱贫,取得良好开端和积极进展。截止9月末,陕西在苏务工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总量已达18.7万人,比上年末净增1.9万人;新增帮扶陕西贫困劳动力赴苏就业2527人。

建立三项制度,形成有效协作机制

一是建立项目推进制度。突出扶贫工作导向,率先签订省市县三级《劳务协作协议》,确定9个合作项目。由省级制定总体规划、市级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开展精准对接,通过制度化安排、项目化管理、长效化推进,联动实施劳务协作。二是建立交流互访制度。两省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劳务交流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定期开展双向业务交流,积极搭建高质量、全方位劳务协作对接平台。三是建立考核督查制度。将开展劳务协作列入两省省委、省政府东西部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逐月统计、按季通报、定期督查、年终考核,确保劳务协作项目的有效落实。

畅通三个渠道,帮扶实现稳定就业

一是引导异地输出。建立跨区域劳动力供求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密集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向陕西定向推送江苏岗位信息8万个。为陕西赴苏务工人员提供均等化就业服务,落实普惠性就业政策。依托全国贫困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定人跟踪开展精准就业帮扶。二是促进就地转移。结合江苏支持陕西产业发展项目,在当地大力开发用工岗位,提供就业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陕西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贫困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地岗前培训,增强适岗能力,实现本地就业。三是支持返乡创业。聚焦陕西在苏务工人员的创业需求,专门举办创业培训班30多期,将江苏先进的创业理念、创业课程、创业方法进行细致灌输,提升返乡创业本领。组织10多批次优秀创业导师赴陕西开展示范教学,帮助培养师资队伍。

打造三个平台,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打造校企合作平台。帮助江苏用人单位和技工院校与陕西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签订校企合作和校校合作协议近200份,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联合办学等有效形式,提供业务指导、师资培养、教学设施等支援。二是打造院校招生平台。招收陕西贫困家庭子女和“两后生”120人就读江苏技工院校,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帮助接受正规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三是打造网络招聘平台。指导徐州市与宝鸡市试点建设网络招聘平台,专门开发远程面试和技能操作演示系统,通过信息化传输手段,实现了求职招聘的远距离无缝匹配,提增供需对接实效。

开展三个活动,营造浓厚就业氛围

一是在宝鸡举办首届苏陕就业扶贫招聘洽谈会。组织江苏200家大中型企业携带8000个优质就业岗位、优选数十个创业项目走进陕西,开展现场招聘、创业推介、校企对接,成功帮扶1241人实现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276人。二是在南京举办陕西贫困地区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陕西省、市、县人社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100余人赴苏培训,重点讲授就业政策制度和服务内容,实地参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助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在全省开展技能培训需求大走访活动。主动深入人力资源市场和用人单位,调查摸底陕西在苏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培训意愿,落实就业前免费技能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累计培训1500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200人次,提升就业能力,力促素质就业。

下一步,江苏省人社厅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总要求,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苏陕《劳务协作协议》, 加强协作平台广泛对接、岗位信息实时对接、技能培训深度对接、就业服务精准对接,不断扩大劳务协作的领域和规模,为陕西贫困地区早日脱贫作出积极贡献。

湖南省:强机制 筑平台 建清单 抓关键 全力推进省内劳务协作脱贫攻坚

湖南坚持把劳务协作脱贫作为推进就业扶贫的重要抓手,着力健全完善“1143”即“一套机制+一项平台+四个环节+三个清单”的劳务协作脱贫工作模式,推动湖南省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发挥。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各市州、县市区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部门牵头、扶贫及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劳务协作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当地就业扶贫工作。深化省内贫困县与长株潭深度协作对接,全省创建了109个就业扶贫基地,推动多层次劳务合作。将劳务协作脱贫主要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及人社系统绩效考核范畴,人社系统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完善信息平台,夯实工作基础

集成开发了7大子系统、40个功能模块的湖南省劳务协作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配套推出劳务协作脱贫手机APP,上线微信公众号,实现了信息及时推送、人岗智能匹配、在线面试招聘、就业状态监测、动态跟踪服务等多项功能。同时,将信息平台拓展应用至全省所有县市区,推进湖南省信息系统无缝对接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有力支撑和服务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

抓实四个环节,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比对+摸底”精准识别。将进村入户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电话寻访等摸底方式,与全省社保全民参保登记库、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社保卡发放信息库“三库比对”相结合,全方位摸清核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基本信息。二是“线上+线下”精准对接。“线上”通过信息平台进行人岗在线匹配。“线下”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设立劳务协作扶贫服务驿站,推动建立扶贫车间,采取多种方式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三是“政策+市场”精准稳岗。联合财政、扶贫部门制定实施岗位补贴、社会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交通补助等系列扶持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四是“前方+后方”精准服务。健全“就业、培训、维权、服务”四位一体的帮扶体系,推动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定员、定点、定向、定岗 “四定”免费技能培训,着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留守老人、儿童的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等方面困难,消除输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实施“三个清单”,落实工作责任

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有就业意愿但尚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名单,作为劳务协作对接的服务对象,建立“任务清单”。对已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动态更新和跟踪掌握其就业信息,明确为稳岗工作的扶持对象,形成“稳岗清单”。在“任务清单”基础上,各地根据脱贫摘帽计划安排,分年度、分地区制定贫困劳动力输出计划;在“稳岗清单”的基础上,省内输入地明确稳岗任务和责任,形成各地各部门劳务协作脱贫攻坚“责任清单”。

 山东省:实施“三规范三强化” 促进就业扶贫车间可持续发展

为实现扶贫车间可持续发展,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山东着力从六个方面规范提升运行水平。

规范发展项目

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就业门槛低、市场前景好、增收效果强的项目为扶贫车间发展项目。结合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扶贫车间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新六产”、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实现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拓宽发展路径、提高经营效益。

规范建设管理

明确投资主体,县(市、区)和乡镇政府、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和结对帮扶单位、企业和返乡创业人员都参与投资建设扶贫车间。提升建设标准,从工资保障、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等方面规范扶贫车间建设,达不到要求不开工。完善用工方式,实行弹性工作制,部分工种既可以在车间工作,也可以回家干活,领取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规范收益分配

突出“扶贫”特殊性,把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摆在首要位置,重点吸纳有意愿、能干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入车间务工,获得的租赁收益由村集体使用,重点分配给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强化技能培训

对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开展“短平快”式免费技能培训,去年以来,山东省举办各类免费培训班1200余期,培训贫困人口12.7万人次。

强化政策扶持

对设立扶贫车间的企业,享受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政策,对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按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强化统筹协调

山东省扶贫办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定指导意见,就规范提升扶贫车间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菏泽市扶贫办研究制定“扶贫车间山东标准”。市县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县乡扶贫部门做好贫困劳动力信息摸查,与村级组织、企业搞好对接,做好工作调度、考核评估,确保扶贫车间健康运行。

建设扶贫车间,促进了产业发展,增加了贫困人口收入,提升了群众幸福感,加强了基层党建,实现了贫困户、村支部、政府和企业多方共赢。下一步,山东将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经验,不断提升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水平,带动更多的贫困群众自我脱贫、稳定脱贫、光荣脱贫。

河南省:大力发展扶贫车间 促进贫困人口就业

近两年,河南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着力在“怎么扶”上下功夫,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把推进“扶贫就业车间”建设作为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抓手。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通过发展扶贫就业车间实现贫困村群众就业2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就业6.5万人,年人均增收2万元左右。

理清思路,破解瓶颈

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确定了脱贫攻坚“转、扶、搬、保、救”五条途径,把转移就业放在突出位置。为实现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河南省对贫困人口进行深入分析发现,留守在家的贫困人口有80%多在家赋闲,其中,妇女占近50%,50-70岁的老人占近30%。这些人员有劳动能力,但素质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离家外出务工。这部分人需要在家门口就业。建立扶贫就业车间是解决贫困人口就业的好途径。

发现典型,总结推广

河南省台前县、范县、滑县等贫困县,通过发展扶贫就业车间,有效解决贫困人口的就业增收脱贫问题。省委、省政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两次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加快发展”的思路大力发展扶贫就业车间。到10月底,河南省扶贫车间已发展到3000多个。

政策支持,打造平台

市县出台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用足用活金融扶贫贷款政策,把“智慧党建”和农村信息化工程引进扶贫就业车间,提高提高贫困群众就业技能,激发内生动力。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扶贫就业车间规划选址时,与群众生活紧密结合,优先把扶贫就业车间建在贫困村的学校、幼儿园附近;与当地主导产业相结合,选择劳动密集型企业入驻扶贫就业车间;新建和改建相结合,充分利用闲置的房屋进行改造,有效节约资源;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相结合,通过电商网络平台把产品卖到全国各地。

加强管理,持续发展

在建设扶贫车间时,为保证建设质量,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规格模式、统一建筑材料、统一标识。根据扶贫就业车间建设的实际情况界定其产权。明确各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四川省:多措并举 精准施策 扎实抓好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

四川是全国6个重点扶贫省份之一,有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等4大连片贫困地区,贫困量大、面宽、程度深。今年以来,全省人社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人社部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念兹在兹,唯此为大,大力实施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行动,充分发挥了技能培训在就业扶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1—10月,全省共组织14.9万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9%。

突出精准识别,夯实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基础

今年一季度,全省就业服务系统采取“大会战”方式,摸清全省尚未脱贫的272.2万贫困人口中的劳动力底数和今年计划脱贫的105万贫困人口中的劳动力底数。以贫困村为单位,建立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基础信息、就业培训等“一库五名单”,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动态更新、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技能状况、培训需求等信息,为精准实施技能培训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出分类施策,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

一是组织“培训下乡”,把培训项目“送下去”。对贫困劳动力较为集中的乡村,通过“农民夜校”等平台开展集中授课;对贫困劳动力较为分散的乡村,采取“培训大篷车”、“田间课堂”等方式送培训上门,确保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能接受“短平快”的实用技术培训。二是举办“扶贫专班”,把贫困劳动力“请上来”。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开设“扶贫专班”。采取单独编班、小班教学的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做到“包吃住、包学会、包就业”。今年,全省共举办“扶贫专班”486期,培训贫困劳动力1.3万余人次。三是实行异地培训,让技能培训“走出去”。组织培训机构,直接到广东、福建、浙江等川籍农民工务工集中地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共培训省外就业的川籍贫困劳动力2.9万人次。四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为技能培训“补短板”。从全省技工院校、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就业训练中心中遴选45个单位,采取“一帮一”的方式,对口承接45个深度贫困县技能培训任务,并在全省就业扶贫推进会上签署了对口培训帮扶协议。

突出“三个强化”,筑牢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研究出台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九条措施,明确提出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培训,并给予不低于50元/天·人的食宿、交通补助。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对就业扶贫特别是技能培训的倾斜力度。今年,省财政专门安排了3个亿的技能培训资金用于支持88个贫困县,全省共兑现落实各项技能培训补贴27.8亿元。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建立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月调度制度。强化工作督导,对技能培训不到位、进度迟缓、任务完成较差的地方,采取“发点球”的方式进行重点督导,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云南省:培训一人 就业一人 脱贫一户 着力破解外出转移就业四个难题

云南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0多万、贫困县88个,是全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且云南的贫困大部分是素质型贫困,在全省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的超过80%。脱贫攻坚最关键、最核心的任务是要着力解决人的素质问题。

2015年3月,在怒江州的独龙江乡启动“人力资源综合开发”试点,分6批组织1800余名独龙族青年参加木雕、玉雕、刺绣等技能培训,全乡基本每户都有1人参加技能培训、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实现靠自己的手艺脱贫致富。2015年8月,将独龙江乡技能扶贫的经验扩大到25个边境县、藏区3个县和88个贫困县,最终实现对129个县的全覆盖。

截至2017年9月底,全省共开展各类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674.02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153.59万人次,为助力全省脱贫攻坚作出了人社部门的积极贡献。

在工作中,云南人社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四个主要难题:

着力破解“不想出、不敢出”的难题

云南气候好,不少农村劳动力“家乡宝”意识浓,加之没有一技之长、没有到过大城市,很多人害怕离开家乡、走出大山。这主要是缺乏技能培训、缺乏组织化输出所致。对此,强化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作用,提高规模化组织输出转移的力度。

着力破解“不知道去哪里”的难题

由于交通不便和信息闭塞,农民群众对哪些城市、哪些企业有就业岗位需求缺乏了解。对此,采取“政府市场两手抓、供给需求两对接、区域内外两协同、线上线下两互动”多种措施,通过向二三产业转移、县内转移、省内转移、跨省转移、跨国转移“5条路径”转移就业。

着力破解“出去干不了活”的难题

因为缺乏技能,满足不了岗位的要求,转移出去也干不了活。为此,搞清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需求和技能状况,“量身”技能培训、“定岗”转移就业、“全程”跟踪服务,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着力破解“干活拿不到工资”的难题

坚持劳务输出到哪里,人社部门的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构建服务农民工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兄弟就业有门路、维权有渠道。今年春节前,李克强总理到昭通调研,就反映出有3位农民工没有拿到工资,我们按照陈豪书记和成发省长的指示要求,积极与黑龙江、四川、重庆人社部门协作,48小时内追回了所欠工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健全机制 综合施策 全力做好就业扶贫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重点难点、突出精准施策、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就业扶贫取得良好效果。

明确责任,建立就业扶贫新机制

加强领导,坚决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把就业作为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问题。坚持民生优先、就业第一,把“就业惠民”工程摆在全区九大“惠民工程”的首位,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以硬的作风、实的举措,举全区之力攻坚克难,走出一条就业扶贫的新路子。

健全机制,形成攻坚全力。自治区成立以一名副主席为组长,发改、财政、人社等1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脱贫攻坚转移就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下军令状,设定路线图,敲定时间表,大力实施职业培训促进计划、转移企业就业促进计划等“五大计划”,就业扶贫向纵深发展。

确定目标,“零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在全区建立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动态清零机制,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基数,以至少有1人就业为最低目标,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人、脱贫一家”。截至9月底,认定21013户,已有19248户实现动态清零,年底将全部实现清零。

创新举措,打造区内就业扶贫新平台

高位推动跨地区转移。自治区党委制定并实施南疆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三年规划,通过国有企业就业一批、重点产业就业一批、兵团师(市)团就业一批等“六个一批”渠道,组织10万名城乡富余劳动力跨地区转移。今年,已有47238人实现稳定就业,以政府为主导的有组织转移就业新机制已经形成。

国企吸纳就业成效显著。动员引导国有企业深入挖潜,最大限度提供工作岗位。组织16家区属企业和26户驻疆央企,吸纳南疆10680名贫困劳动力在企业就业,成为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新代表,实现了“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

就地就近就业形成新的增长点。在全区形成以“卫星工厂”就业为代表的固投项目就业、产业、工业园区就业等9种就地就近就业模式,打造适合少数民族贫困劳动力特点的就业新空间。截至9月底,全区贫困劳动力就业13万人,其中就地就近5万人。2018年-2020年,自治区还将通过“八个一批”渠道,推动实施南疆四地州60万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强化保障,凸现政策支持新成效

政策资金支持有力。不断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将贫困家庭劳动力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给予各地转移就业专项行动资金支持4300万元;启动“政策落实年”活动,对未落实的就业政策实行清单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效。

职业培训全面覆盖。以提升就业能力为目标,推动“基础素质+就业素质+岗位技能”的培训模式,以感党恩教育为基础,重点抓好劳动纪律、生产安全、法律常识和基础汉语等培训,并结合所从事的岗位,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适应岗位能力。

一线驻村真情帮扶。全区5万多名干部下沉到村,全面落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扶贫要求,履行包村包户“五项责任,把扶贫同扶智结合起来,调动贫困家庭改变自身贫困面貌的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实现脱贫。

江西:以精准为关键 以服务为根本 持续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近年来,江西省就业扶贫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保持可持续”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人员范围全覆盖、责任全覆盖、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全覆盖。截止目前,全省50.34万贫困劳动力,已有28.17万人实现就业,占贫困劳动力总数的56%。

确保识别精准

以精准贯穿整个就业扶贫路径。一是标准精准。通过召开全省就业扶贫现场会、基层业务人员培训班、督查人员培训班、编印就业扶贫工作手册等方式,使基层业务人员、督查人员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的界定范围、认定依据,确保信息采集准确、规范。二是调查精准。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数据比对三种方式,发挥扶贫部门、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劳动保障协管员四类人员作用,做到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贫困原因、帮扶需求五个查准。三是管理精准。依托贫困劳动力信息平台,严把基础数据采集、核实入口关,实现数据录入的全面、准确、及时,实时进行动态更新,提升数据质量。通过实现三个精准,较好地解决了底数不清、服务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为推进就业扶贫奠定了坚实基础。

确保落实到位

目前,就业扶贫进入攻坚阶段,为使政策服务抓到位,一是针对产业发展不足、就业平台单一等问题,通过推动电商+扶贫、返乡创业与就业扶贫深度融合等,打造六类就地就近就业平台,使平台更好地链接项目,创造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二是针对政策服务针对性不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实行一扩二贷十补贴,一扩是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扩大到所有贫困劳动力,同等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二贷是对有贷款需求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产业扶贫信贷通”扶持,推广建设厂房(基地)式和居家式两类就业扶贫车间,实现扶贫车间乡镇全覆盖;十补贴是实行社保、扶贫专岗、交通、求职、创业、培训和鉴定、见习补贴,以及生活费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就业扶贫车间奖补等十项补贴政策,政策涵盖个人、培训机构和中介组织、企业和用人单位等所有服务对象 ,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三是针对贫困劳动力普遍地处偏远、就业信息获取渠道不畅、技能短缺等问题,通过岗位对接、劳务协作、创业带动、培训提升等措施,因人施策,提供“一对一”服务,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和稳定就业。因地制宜的政策,针对性的服务,畅通了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渠道。

确保工作可持续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起涵盖政策扶持、资金奖补、就业服务、金融支持、督促考核等一整套工作机制,形成就业扶贫机制闭环,为就业扶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制定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工作路径图和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挂图作战,实现思想、组织、措施三个到位。为做好示范,选派4名机关干部到扶贫前线任第一书记。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将就业扶贫实绩纳入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我厅对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服务措施、工作成效等进行常态化考核,实行周调度、月督查、季通报制度,通过严格细致的督查传导压力,强化动力。如今,多点发力、持续加力、凝聚合力的就业扶贫格局逐步形成。

 安徽:精准施策 驿站助推 决胜就业脱贫攻坚

2016年末,安徽省实有贫困人口308.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者146.8万人。

201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金寨县时强调:要打好脱贫攻坚战,让老区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2015年10月,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到金寨县调研督查扶贫开发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安徽省委、省政府将就业脱贫列入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之一。

安徽省人社厅坚持对象精准、施策精准、措施精准、责任精准,会同省扶贫办出台就业脱贫“1+N”政策措施,先后4次组织贫困劳动者摸底调查,开展“三送一交心”活动,招募就业扶贫基地2363个,开发居家就业、辅助性岗位36.73万个,实施订单定向技能培训5.3万人,累计帮扶44.1万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此过程中,建设就业扶贫驿站成为一大亮点。

在调查研究中,人社、扶贫部门发现,不少贫困劳动者有就业意愿和能力,但由于各种因素无法出村就业,县域不少企业也面临用工难题;同时,贫困地区大多交通不便,劳动者难以就近享受公共服务,优质农产品也缺乏销售渠道,为打通转移就业、农村电商和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安徽省人社厅会同扶贫办创新提出建设就业扶贫驿站,集扶贫车间、电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三位一体”。

就业扶贫车间: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设立车间,吸纳贫困劳动者就近就业或居家就业。

电商服务中心:结合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战略,让农民足不出户以销售农产品,带动农村资源便捷流通和合理配置。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通过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或巡回服务点、配备社会保障卡“便民宝”,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岗位信息、推荐就业、技能培训、创业贷款、社保查询、缴费服务。

就业扶贫驿站坚持“围绕产业、一地一品、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政府投资建设、帮扶单位捐建、企业自建等方式,既可以利用旧房屋、旧场地改建扩建,也可以征用土地新建等方式。

对建成的就业扶贫驿站,就业补助资金、县级涉农资金、对口帮扶单位分别给予资金支持。

就业扶贫驿站通过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成功搭建五大平台。

就业扶贫驿站在发展企业、扶持产业、吸纳就业基础上,积极开展电商培训和代售代买服务,让驿站成为乡村商贸往来的互联经济平台,同时,通过集聚各类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使驿站成为人社部门服务农民的“桥头堡”。

安徽全省共建成779个扶贫驿站,吸纳3.25万劳动者就业,其中贫困劳动者1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出精准识别 强化精准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人口557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7万。广西人社部门通过精准就业服务助推精准扶贫,累计有176.82万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全面调查,突出精准识别

聚焦全面,摸清家底。2016年,广西采取“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表、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信息库,全面掌握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就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需求。截至2017年9月,已录入2213万条农村劳动力信息,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211万人。

建立清单,精准分类。设立已就业和未就业人员“两个清单”,对已就业人员进行“就业地域清、就业行业清、薪资待遇清”,对未就业人员进行“就业意向清、培训需求清”,动态跟踪,精细管理。

政策创新,支撑精准脱贫

广西结合实际出台系列有关就业扶贫政策。

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期间基本费用全免,由财政给予1.2万元/人/学年补贴。截止2017年7月,累计发放补贴6471万元。

对开展职业培训,建档立卡学员超过50%的班次,可由培训机构垫付该班次全体学员培训费。2017年1至9月,已培训建档立卡学员16440人。

近期,广西出台11条就业创业新政策。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给予长达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其实际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按1000元/人-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对在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并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1000 元/人一次性奖补。

对按“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脱贫且合作2年以上的企业,每户一次性补贴3000元。

重点突破,实施精准帮扶

针对三类重点人群,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对有外出就业愿望人员,精准对接劳务转移。与广东省签署精准扶贫劳务协作框架协议,通过“三来三往”模式促进转移就业。“三来三往”即:劳务输出地制定“求职清单”提供给劳务输入地;劳务输入地根据“求职清单”制定“岗位供给清单”反馈劳务输出地;劳务输出地将“岗位供给清单”与贫困劳动力进行匹配,劳务输入地组织企业招聘。2017年1至9月,广西向发达地区输送贫困劳动力12.13万人次。

对有就近就地就业愿望和创业愿望人员,精准打造承接平台。遴选109家企业作为自治区级贫困劳动力就业基地、打造农村“就业扶贫车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增加“家门口”就业机会。扶持38个自治区级农民工创业园,133个创业孵化基地,加大贫困劳动力创业扶持力度。2017年1-9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9.7万人。

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精准实施职业培训。通过全区48所技工院校与54个贫困县开展结对帮扶的方式,组织实施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计划,帮助他们实现技能型就业。2017年,首批两后生共5393人完成培训,就业率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