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记者朱宁宁)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近日对外公布。按照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共安排了28个监督项目。其中包括执法检查6个、专项工作报告9个、计划预算监督报告5个、专题调研5个、专题询问3次。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整整一年监督工作的统领,今年监督计划在选题上既考虑到了中央高度关注的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供给侧改革、脱贫攻坚、网络安全等重点工作,也有经济、民生、生态等社会关注的其他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的草拟工作于2016年9月开始启动。在梳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监督工作的议案建议、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关于监督工作计划的议题建议的基础上形成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初稿,并多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监督工作计划经2016年12月的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后,又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作出修改完善,2017年4月委员长会议修改并印发。
起草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主要遵循了以下思路: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选题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重点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二是贯彻落实张德江委员长提出的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监督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的四条原则。三是在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上注重各种监督形式的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做好执法检查六个环节的工作,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题询问的作用,加强对本届以来监督工作的跟踪监督,努力达到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目的。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今年的监督议题建议汇总统计情况显示,共收集到议题建议84项,合并同类项后实为75项。其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44项,执法检查的议题建议19项,专题询问的议题建议11项,专题调研的议题建议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