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 2017-08-24 15:05 来源: 靖边县政法委

  靖边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妥善化解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减少了信访数量,塑造了法院良好形象。

  刘清华与原审被告盛海宏离婚纠纷一案,县法院于1998年作出调解,但由于调解中存在瑕疵,刘清华以此为由不断上访,多次到靖边县委、人大、政府、政法委、纪检委、法院及榆林市委、人大、政法委、榆林中院等部门反映,市人大将该信访件批示转交到靖边人大后,靖边人大非常重视,常委会领导阅批转交县法院办理,并由县人大法工委、信访室进行督办。

  在靖边县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协调督办下,靖边法院高度重视,设身处地解决刘清华的实际困难,化解信访案件。一是院长亲自负责,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方案。二是组织案件再次审理,给当事人刘清华合理诉求渠道、案件举证空间,缓解解决压力。三是抓住有利时机,在案件再审期间,刘清华四处反应,流露出了结此事想法,靖边法院立即采取措施,由杨桥畔法庭和审监庭通过联合协调,调解和救助并举的办法,让当事人尽快达成了协议。四是考虑到当事人生活确实困难情况,为确保此人息诉罢访,县法院多方渠道筹措资金,为当事人解决了一部分救助金和调解款。五是组织召开信访案件化解会,鉴于此人此事特殊性,2017年7月5日上午,靖边法院举行了刘清华信访一案化解会,在县人大、政协、政法委相关部门领导及人民陪审员代表共同见证下,当事人刘清华从杨桥畔法庭工作人员手中满意的接受了案件调解款和救助金,刘清华在罢访协议上签字,此案得到了最终妥善解决。

  该案件妥善解决,彰显了靖边法院的人文与关怀、责任与担当。政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想方设法化解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切实为信访当事人办实事,切实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努力为政法部门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