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司法局向全县人民报告2017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发布时间: 2017-03-29 17:32 来源: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靖边县司法局局长   奥成铭

全县父老乡亲

    根据靖边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安排,现将靖边县司法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筹备召开全县“七五”普法启动大会,落实普法责任制;集中发挥系统“三队一团”宣传效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知晓率低的“最先一公里问题”。

近期,正在紧锣密鼓筹备召开全县“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将认真总结过去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温故知新,提高普法工作预见性、前瞻性和影响力,全力为今后几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开局,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全力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夯实普法宣传基础框架。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把普法考核工作纳入县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严格应用。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报告制度,制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督导部门单位设立法治督导员,推进乡镇村组设立“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检验学法效果,继续做好“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

在司法行政部门自身宣传上,由于职能职责所限,司法行政机关一直存在着群众知晓率低的“最先一公里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发挥靖边县女子法治文艺宣传队、靖边县社区法治电影放映队、靖边县老年志愿者普法队、靖边县县镇两级法治教育巡回宣讲团宣传效应(简称“三队一团”),打出普法宣传工作“组合拳”,逢乡镇集市、逢重点节令,巡回式在各乡镇、城区政府广场、民乐园广场等重点地段,“加强法治文艺建设、助推靖边经济发展”为主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业务工作暨“两率一度”宣传。

二、继续深化“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努力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

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继续以公证处、秦靖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为服务龙头,打造乡镇(街道)一线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全力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目标。 统筹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抓示范、抓突破、抓难点、抓规范的方法分层次、分阶段推进,结合全县实际资源,利用好秦靖律师事务所、辅衡律师事务所、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志愿普法公益人士、大学生、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力量。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主动服务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为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积极探索“两微一端+律师服务”、“两微一端+公证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和形式。 抓好市、县《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突出体系建设,构建“1616”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建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困难人群、质量监管、经费保障、专业培训、信息服务、公益宣传”6个重点领域全覆盖;补齐短板,推进服务窗口建设,争取实现“党的群众工作范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综合考核内容、同级财政预算”6大政策措施全纳入。 

三、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和谐行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协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省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以靖边县社会矛盾调解指导中心为龙头,推动“双建”工作进一步推进,确保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人民调解协会建成并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会管理、社会参与的新调解格局。努力实现调解工作由规模化转向精细化,调解队伍由专兼职结合转向专业化、职业化,调解管理由行政机关转向社会团体,经费保障由随意性转向制度化。

四、继续深化“特殊人群帮扶行动”,有效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继续完善“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推进队伍专职化,组建并强化靖边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完善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机制,增强监管有效性,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中、省、市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要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每个环节都达到依法、规范。统筹利用城乡社区、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资源,调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性,引导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建设,确保一人一组,做到精准帮扶。推进社区矫正督察常态化,继续会同检察机关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督导检查,争取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同时,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争取落实社区矫正对象人均2000元的经费保障标准,力争年内先行落实人均1000元保障标准。

总之,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在县人大监督支持下,抓紧动快,积极践行“马上就办”精神,全面做好2017年各项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