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大机关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3-21 20:02 来源: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较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要服从领导,严格执行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对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要认真圆满的完成,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交办人请示汇报。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副科级以下人员请假在三天以内的,向本委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向常委会分管主任请假;各委室主要负责人请假在三天以内的,向常委会分管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向常委会主任请假;常委会副主任向常委会主任请假。要严格执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加强考勤管理,对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的要严肃处理。

  四、上班期间,要认真工作,不准办私事,不酗酒、不赌博、不聚众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五、要爱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室保持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办公用品要陈列有序,摆放整齐。

  六、根据县委年初下达的本机关目标任务,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圆满完成机关年度工作任务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