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大机关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3-21 20:04
来源: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人大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更好的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7月底结束,下半年民主生活会在翌年1月底结束。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是总结机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自身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思想、作风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违反党纪、政纪、法律问题,应按规定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在五日内向组织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