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靖边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7-03-14 11:20 来源: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慕靳革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靖边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报告》。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批准该报告,同意县政府采取PPP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该项目。

会议要求,县政府从2017年起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将该项目建设经营成本列入财政预算和财政中长期规划,并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体现并予以管理;必须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接受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争取早日建成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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