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 《靖边县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议案》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7-10-31 10:06 来源: 靖边县人大

   (2017年9月2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靖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郑晓东、杨智等3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靖边县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议案的议案》(以下简称“二号议案”),根据靖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决定,建议主席团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交由县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后进行审议。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二号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加快解决我县水资源短缺,推进引水、蓄水、节水工程,做好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是我县“十三五”时期实现“五大梦想”的关键所在,体现了靖边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会议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二号议案”的办理工作,水务、住建、环保、农业、林业、土地等承办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具体负责“二号议案”办理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目标落实到位,确保议案办理取得实效。为此,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和服务全县“两区两地一中心”的发展大局,把水利作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形成实力水务、平安水务、法治水务、文化水务、和谐水务的良好格局,努力建设与靖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水利事业。

  二、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主题——以人为本,首善在水,加快治水工作由刚转柔、科学发展。

  树立两个意识——水命脉意识(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忧患意识(水资源匮乏、浪费严重、污染加剧)

  坚持三条红线、实行三项制度、抓住三个关键——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抓住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质保障关键

  实施四项工程、完善四大体系——实施净水工程、蓄水工程、节水工程、引水工程;完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流库坝健康保障体系、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突出五个重点、实现五个安全——注重科学依法治水、强化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防汛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

  三、五年预期目标

  本届常委会五年任期内,通过强力推进“二号议案”,使我县水资源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县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预计实现以下目标:

  依法治水方面。彰显“三条红线”的法制效力,加大水资源管护力度。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20年完成398万m³的压采任务,通过节水、水源置换、用水指标争取等方式,完成好市政府下达我县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现工业万元增加值耗水量2020年相比2015年下降3%。控制农田灌溉规模,调整种植产业结构,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实行地下水水量、水质双控制度,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2020年饮水功能区水质控制目标三类指标,加强芦河、大理河、周河等河流入河排污口的监管。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大力推广节水灌溉,不断改良土壤,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降低高耗水农业比重,逐步改变大水漫灌粗放模式,开发基本农田保持适度规模,到2020年农业灌溉面积控制在80万亩为宜,“十三五”期间逐步进行高效农业节水灌溉改造。为生态用水留有余地,努力做到生态用水的不欠账或少欠账。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必须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转变城市排水模式,充分利用地表水,涵养地下水,要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发挥水资源效益方面。重点抓好六大水利项目建设:引水增量工程。陕甘宁盐环定扬黄定边供水工程要有实质性进展。蓄水增容工程。坪庄水库和五合水库等一批省级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要建成投用,雷河咀水库、蒋家窑水库建设工程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和专项资金,争取尽早开工。全面完成全县7座小型水库和300座重点淤地坝除险维修加固任务。节水增效工程。2020年完成高效农业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饮水保障工程。县城供水要完成靖边县四柏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新划分工作,完成东西新区供水工程初设工作。农村人饮水方面要解决16个镇5个便民服务中心116个行政村44801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净水增质工程。加快建设备用水源地,向西北延伸划定20km2备用水源地,在东线以惠桥水库为核心,东连高家沟,南接龙洲,划定20km2的备用水源地,在北线以海则滩、红墩界、黄蒿界为环形带,划定20km2的备用水源地。建立后备水源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将县城供水管道与长庆第一采气厂生活输水管道,榆能化白城则、金鸡沙工业输水管道,引黄供水管道联通,以备应急,确保县城供水百年无忧。完成62座淤地坝加固工程,启动国家黄河中上游粗泥沙治理工程,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净化水源,增强无定河、红柳河、黑河以及各支流坝系工程的防汛拦沙能力。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工程。加大水生态建设,充分利用云水资源,解决人饮,生态,农田灌溉以及工业缺水的问题。特别是城镇建设地下管网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有效利用宝贵的云水资源,增加城市水源,回补地下水,维持地下水采补平衡和良性循环。

  推进水务体制改革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及时出台配套制度,制定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导检查制度、验收制度和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等。立足不同地段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流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流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提高水资源效能。二是推动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创新管水用水模式。理顺王家庙、杨家湾水库管理权限,收归水务部门统一管理;努力实践探索,推动水利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多元化,大力盘活农村“沉睡、闲置、失管”的水利资源和资产,以“三权”(确权、赋权、易权)促“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通过确权、赋权、流转和交易,实现水利工程设施从公益性工程向可产生收益的资产转变、投资与水利建设的资金向可带来分红回报的模式的转变。三是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组建靖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整合资源,盘活资产;统一水权,水价;统一运营,管护,收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市场化企业化运营,实现水资源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解决“多龙治水”困境,实现水务事业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创建“大水务”。四是正确处理好城市地下水水源保护区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严格按照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围绕不同标准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采取点上重点保护、面上重点控制、确定核心控制区的办法,明确不同标准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不能搞什么、能搞什么,以此,作为放管服改革项目审批的依据。

  四、当前工作重点和要求

  1.突出规划引领。建议县政府及水利部门,要尽早安排部署新一轮的水资源勘察评价工作,对我县重点区域水资源、油气开采、工业加工区域水资源、全县水资源水量水质进行勘察评价,科学编制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规划,既要有总体的规划,又要有控制性详规。

  2.要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爱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对破坏水体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及时曝光、打击,以教育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增强人们对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形成人人重视、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3.要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水资源保护落到实处。结合国家、省市水资源保护相关政策,县政府要明确界定水资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区域,划分禁止、限制、控制建设区域,并对水土保持、植被保护、水源涵养、生态建设、污染防治、动态监测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恢复等内容全部纳入水资源保护规划,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总量。同时要重视水源不足问题,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循环利用,加大引黄工程的前期相关工作力度,以尽早缓解我县水资源缺水的问题。

  4.要加大整治力度,努力改善水质量。县政府要尽快出台集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管理办法。在农村、城郊村大力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垃圾清运体系;严禁在河道岸边乱堆、乱倒垃圾,逐步建立水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大芦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水利、住建、公用事业等部门要坚决制止芦河城区段沿岸乱修乱建、乱倒垃圾、污染河水的不良现象。

  5.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完善环保监督机制。县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形成各镇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格局,逐步完善环保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预警体系,整合监测资源,实现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监测信息互动与共享,形成分工有序、能力互补、分析及时的监测机制。各镇要加大水源地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实行垃圾和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环保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管,对非法经营的污染企业要坚决取缔;对重点排污企业要实行24小时专人监管;凡未经过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落地,从源头上把住环保关。

  6.要建立报告制度。县政府主要承办部门每季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办理工作进度,重点报告“十三五”规划中重点水利工程年度实施情况。协办部门每半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办理工作进度,县人大常委会要通过视察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年最后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县政府关于“二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在人代会上印发代表。在本届人大最后一次代表大会上听取县政府几年来办理“二号议案”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