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批准靖边县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7-11-22 11:30 来源: 靖边县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余治洲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靖边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批准《靖边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上,委员们对该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科学严谨测算各项收入,量入为出安排各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强化项目支出管理。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依法理财,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同时强化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金管理,对政府融资平台投资的重大项目要进行风险评估,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3.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的监管。改进绩效预算管理,扩大绩效考核覆盖面,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强化对政府性债务的统筹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已有债务的偿还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4.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

  以上决议,请县政府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