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靖边县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管理办法》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7-10-30 22:12 来源: 靖边县人大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田元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靖边县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报告。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议案审查组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批准《靖边县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管理办法》,同意《办法》的修订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靖边县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管理办法》,并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

  根据该《办法》,县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重点项目审批部门的权力清单,打造权力瘦身的“紧身衣”,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必要时可制定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审批更简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免收费,尽快形成环节少、效率高、操作规范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做好加强监管的“加法”

  在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上,要从以往忙于事前审批中“跳出来”、从“严进宽管”转向“宽进严管”。要把更多力量放到监管一线,依法当好“裁判”。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管好是尽责,不管是失责,管不好要追责。要落实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同时要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3.进一步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

  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管理办法,为群众办事方面也要逐步实行“绿色通道”审批办法,要不断落实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四个“一律取消”,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不断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等便民举措,凡在网上能办的事要尽可能网上办理,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4.进一步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县政府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报告时将进行满意度测评,积极作为的部门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监督办法进行专题询问。要充分利用“三项机制”促进工作落实,要建立完善企业评判“绿色通道”审批服务成效的工作机制,把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以科学有效的评价促进重点项目快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