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靖边县龙洲丹霞地貌景区旅游项目 合作开发和运营的议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7-10-31 10:13 来源: 靖边县人大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文旅公司董事长乔木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靖边县龙洲丹霞地貌景区旅游项目合作开发和运营的议案》。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教科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批准《靖边县龙洲丹霞地貌景区旅游项目合作开发和运营的议案》。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切实做好靖边县龙洲丹霞地貌景区旅游开发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龙洲丹霞地貌这个得天独厚的世界级旅游文化资源,在全市全省都是罕见的,具备建设旅游文化胜地的资源禀赋和条件,因此要聘请国际国内一流的规划、策划团队,高标准制定旅游发展规划。严格按照《靖边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根据全域旅游发展理念,科学制定景区规划,树立旅游文化品牌战略意识,要把龙洲丹霞景区作为我县龙头旅游景区来定位和建设,在一定时限内打造成为国家5A级景区。旅游等政府部门一定要对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确保高标准、高水平开发建设。

  (二)建管并重,依法开发建设。按照招商引资准入条件,积极与开发公司加强合作,确定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合作开发和运营模式,严格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景区进行开发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景区建设、运营、管理科学、有序、规范进行。

  (三)建立机制,实现互利共赢。要协调处理好政府、企业与当地群众的利益关系,在实现共赢的同时,要保证资产不流失,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具体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1.明确建设进度。景区开发建设期为3年,每年都应有明确的建设内容、年度投资强度、年度建设进度等。

  2.明确退出机制。乙方在建设期或经营期内,如果出现未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投资建设经营等情况,应在合同中明确乙方退出机制和退出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3.明确人事任用。龙洲丹霞景区运营后,景区运营实体公司要按照一定比例,根据用工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我县户籍人员参与景区的管理、运营、服务等各项事宜。

  4.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在合同形成过程中,要充分论证分析,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法制部门要跟进审查,必须确保合同具有严谨的法律规范。

  (四)做好防洪,确保景区安全。在制定景区旅游规划时,要加入防洪、排洪措施等内容,确保景区保护、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正常进行,人员生命财产不受到损失。

  (五)加强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龙洲丹霞地貌作为一种珍贵的旅游资源,是经过成千上万年的地质运动形成的,具有不可再生性,也是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区。因此,要强化保护意识,设立核心保护区,为今后申报国家地质公园奠定基础。

  (六)加快特色小镇建设,促进经济融合发展。龙洲镇要抓住美丽乡村建设和旅游开发有利时机,做好建设规划,全面开展特色小镇建设,聚集特色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增加镇村居民经济收入,努力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品质,实现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