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靖边县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调整议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7-11-22 11:27 来源: 靖边县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田元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靖边县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调整的议案》。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议案审查组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批准《靖边县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调整的议案》。会上,委员们对该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1.加快建设项目推进力度。新开工项目开工率要达到80%以上。财投续建项目复工率要达到90%以上,新建项目开工率要达到70%以上,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的目标。

  2.要加快重大前期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要以加快办理各阶段的审批手续为首要任务,扎实推进商贸物流园区、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康隆公铁联运物流中心、芦靖湖湿地公园、聚乙烯聚丙烯下游产品开发项目、西草滩湿地公园、引黄工程、西新区城市停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以上项目能在2018年实质性开工建设。

  3.要提前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要坚持早谋划、早行动的原则,结合我县“十三五”规划,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类力量和资源,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的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全国知名农产品输出区、文化旅游胜地、西北国际商贸物流集散地、榆林市副中心城市”两区两地一中心,依托五大园区,采取多种招商方式,在能源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等各大领域提出一批符合我县实际的优质项目,提前形成我县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开展留足空间,扎实做好项目选址、土地林业手续报批、资源配置等前期工作,确保我县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4.要全力做好重点项目投资入统工作。要加强对重大前期项目的调度检查,要求重大前期项目在具备开工条件后必须到统计部门办理入统手续,将项目入统作为项目开工的前置条件,并按时上报完成投资,确保有投必统,全面完成我县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以上决议,请县政府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