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中省环保督察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17-11-22 11:33 来源: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王建军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中省环保督察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本次会议委员应到31人,实到24人)。测评得票情况是:满意票19张,基本满意票5张,不满意票0张,弃权票0张。根据测评结果,县政府关于该项工作的报告获得通过。

  会上,委员们对该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1.加强宣传教育。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相关法律的知晓率和主动防治意识。要把十九大报告中第九部分内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环保工作的宣传教育重点,并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2.要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关,落实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环评要在安全、科学的基础上注重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3.要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严惩重罚污染环境的典型案件。强化固废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建立由环保、住建、公用事业、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司法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4.为了防止企业偷埋油气开采废弃物,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严格执行油气开采废弃物“三统一”制度。对于超期服役安全隐患较大的油气管线,在制定预案和签订责任书的同时,强制相关企业更换管线,严防油气泄露。

  5.县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扶持企业实施有机易腐垃圾生化制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业面源污染物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从而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继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投入和监管,为实现美丽靖边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6.对垃圾填埋场及周边的地下水要适时监测,确保地下水安全。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