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价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17-11-22 11:34 来源: 靖边县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物价局局长刘晓军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价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本次会议委员应到31人,实到24人)。测评得票情况是:满意票20张,基本满意票4张,不满意票0张,弃权票0张。根据测评结果,县政府关于该项工作的报告获得通过。

  会上,委员们对该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1.建议政府要加大对《价格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价格法》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认知率。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确保《价格法》的有效实施。

  2.建议政府切实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创新执法手段,严厉打击各类价格欺诈行为。重点加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水、电、气、医药、农资等领域的价格检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3.建议政府创新价格监管方法,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在定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方案前,要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上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好价格听证会的作用,切实把群众的意见作为价格决策的一个重要依据。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