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靖边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8-04-24 14:52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文广局局长郭玉平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靖边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讨论稿)》的报告。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批准该报告。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规划。一要加快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目前旅游产业已经以全域旅游为目标,且上升到国家战略,国务院办公厅已出台《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建议我县尽快编制专项规划——《靖边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多规合一”为目标,指导靖边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通过此规划将明确政府各部门在旅游发展中的职责分工,以及创建的时间节点。二要加快编制各重点景区及镇村旅游规划编制,以及A级景区提升规划。三要完善产品规划设计。进一步优化全县旅游产品体系,突出地方特色、文化特色,深入挖掘并打造概念性、传说性旅游产品,形成有深度、有内涵的旅游产品体系。四要继续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的沟通,尽快完善规划内容,力求使规划编制切合我县旅游发展实际,确保规划具有前瞻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2.注重基础设施设计。一要进一步完善各景区景点的道路、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厕所、标识标牌、酒店、住宿、餐饮、娱乐、游客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升文化旅游整体服务能力。二要优化旅游线路设计。我县面积大,景区点相对分散,利用现有道路完善交通设施,尽快形成旅游生态廊道,结合自驾车营地,以旅游廊道串接重要景区点。特别要注重旅游精品线路设计,吸引更多游客,促进旅游发展。

  3.突出旅游特色。树立回归自然理念,保持乡土气息,发挥生态优势,挖掘文化内涵,统筹利用传统旅游资源和非传统旅游资源,发展旅游新业态,实现旅游全时化,培育精品旅游景点、突出亮点,打造旅游知名品牌,避免全县旅游景点同质化。要加强旅游宣传设计,提炼形象宣传口号,扩大靖边旅游影响力。

  4.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旅游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创新旅游景区管理,培育旅游市场主体。注重发挥各镇的主导作用,夯实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完善各镇、部门、村组、合作社、各景区联动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5.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县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是指导全县旅游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县旅游开发和发展的法规性依据。旅游规划一经批准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修改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旅游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县人大常委会将加大对旅游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与《关于靖边县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议案》(“一号议案”)相结合,作为对相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价指标。

  以上决议,请县政府遵照执行。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