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靖边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7-11 23:51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刘保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靖边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本次会议委员应到31人,实到24人)。测评得票情况是:满意票19张,基本满意票5张,不满意票0张,弃权票0张。根据测评结果,县政府关于该项工作的报告获得通过。

  会上,委员们对该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1.建议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催收力度,积极清理往来款项,压缩往来款项规模,最大限度的降低挂账数额,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

  2.建议县政府针对共性问题和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实施重点监督,通过建立机制和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力求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3.建议县政府针对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执行审计中存在的:“未及时拨付应付代管资金”、“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隐瞒财政支出”等问题;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教育局往来款项的清理”问题,财政决算审计中“王渠则镇政府往来款项挂账”等问题,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审计法》的要求和整改时限的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问题的90%-95%),完善整改机制,设立整改台账,按时整改到位。

  4.建议县政府加大征管力度,加大和延长集团协调力度,逐步补缴以前年度欠缴的开发费,2018年的石油开发费要全部解缴入库。尽快解决我县财政支出资金缺口问题。同时,对延长集团补缴的石油开发费的安排和使用,必须报告县人大审查批准。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