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电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7-11 23:57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电力局局长刘治平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电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该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本次会议委员应到31人,实到24人)。测评得票情况是:满意票22张,基本满意票1张,不满意票1张,弃权票0张。根据测评结果,县政府关于该项工作的报告获得通过。

  会上,委员们对该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1.加大《电力法》的宣传力度。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依法用电的法制观念和安全用电、主动护电的意识,形成全社会贯彻实施《电力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电力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电力法》及配套法规,提高贯彻执行《电力法》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切实加强电力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衔接,提高电力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要科学合理编制全县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建设;电力建设规划、改造计划,要与城市建设规划相互衔接、同步修编;与交通、通信、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要相互衔接,合理布局,确保安全供电、用电。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进一步加快城乡,特别是南部山区电网改造升级,合理调配电力资源,提高用电质量。

  3.进一步优化供电服务质量。继续坚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的理念,推行“阳光电力”工程,致力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向社会提供优质电力公共产品和优质公共服务。要处理好供电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规范用电管理,实行价格服务的公开、公正、公平,主动接受广大用户的监督,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树立供电部门的良好形象。

  4.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窃电行为。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保护好电力设施,在源头上堵住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提高监管和打击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保证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有效解决群众在部分电网建设中发生的阻工问题,营造良好的电力事业发展环境。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因电力影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事故演练,进一步完善各类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