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批准靖边县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8-10-30 13:01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余治洲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批准靖边县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并作出如下决议:

  1.不断完善预算管理

  一要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编制准确性,严格控制财政代编预算规模,充分发挥定额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二要积极推进县级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与项目绩效评审评价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三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加快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切实增强财政预算执行力;四要出台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租用非公务车辆的管理办法、往来款项资金清理办法及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活动的租车和财政存量资金的收回使用行为,及时清理和压缩往来款项的规模;五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细化预算绩效目标,突出绩效导向,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切实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要求,督促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并对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跟踪核查,防止屡审屡犯。

  以上决议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