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靖边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8-10-30 13:03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刘保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靖边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作出如下决议:

  1.深化同级财政审计,拓展审计的深度与广度。一是从侧重本级财政的年度预算收支审计向预算执行的全方位、全过程审计转变,逐步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二是从以真实、合法性审计为主向真实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并重转变,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三是从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向加强审计监管的力度转变,加大对中介机构审计项目的抽审及考核评价力度,逐步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行为;四是侧重从政府性债务的数字统计向政府性债务与财政安全的关系分析转变,着重分析PPP项目中长期支出与政府债务的关系,杜绝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的现象。

  2.强化重点领域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坚持审计工作全覆盖的同时,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加强对精准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促进部门单位项目管理水平及各项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有效节约财政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定期报告制度。一要强化审计成果的应用,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分析力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限时整改;二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结果定期报告制度,审计部门要对审计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跟踪回访和核查,并将整改结果汇总,年末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从制度上杜绝屡审屡犯现象的发生。

  以上决议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