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评定靖边县县树县花的意见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9-01-07 21:43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林业局总工程师华建龙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评定靖边县县树县花的意见》。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作出如下决议:

  1.县政府要加强“县树、县花”的推广和宣传工作。加强“县树、县花”品牌的打造,提高“县树、县花”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2.要加大“县树、县花”的保护开发力度。按照全域旅游规划,加快神树涧等地成片的千年古柳的保护和开发进度,加强全县集中连片大面积杏树的保护开发,引导开展观赏杏花的乡村旅游活动,鼓励和支持发展杏果实的深加工等产业,既彰显“县树、县花”的文化价值,又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倡导全县人民自觉爱护保护“县树、县花”,在城镇街道和公园广场绿化时,要把“县树、县花”作为标志性树种栽种,不断弘扬“县树、县花”蕴含的靖边精神。

  以上决议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