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靖边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9-03-22 16:42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住建局局长王保贵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靖边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原则通过《靖边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以下简称《总规》),并作出如下决议:

  1.进一步完善《总规》方案,使规划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县政府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成立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尽快组织规划专业人员进行认真核实。要加强协调,把各行业和部门的规划统筹考虑进来,避免冲突。在报请市级政府批准前,要抓紧对各层面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梳理,合理的要采纳吸收进来,尽快修改补充完善《总规》。

  2.推进“多规合一”,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以《总规》为指导尽快修编建制镇总体规划,县域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综合防灾专项规划、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等,编制中心城区各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和相关规划,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政策结合的“一本规划”和“一张蓝图”,实现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相一致,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要完善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措施和动态维护机制,建立基于“多规合一”的协同审批平台,实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项目审批、评估考核、实施监督、服务群众等功能。要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形成合理的生态空间布局。

  3.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对于老城区公共设施欠缺的部分,在本轮规划中要尽力补救。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要充分利用规划区内的自然环境,促进生态绿化系统形成,提高环境质量标准,充实城市的文化内蕴。

  4.进一步明确近期规划目标与重点建设内容。近期建设规划应与《靖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靖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等结合起来,所确定的项目内容、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应与年度土地利用和财政计划相衔接,以增强《总规》的可操作性。

  5.进一步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公众的知晓率。《总规》一经审批,具有法定效力。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提高市民规划意识,让社会公众了解规划、理解规划,服从规划、支持和监督规划的实施,提高执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自觉性。建议建设靖边城市规划展示馆,为提高社会各界行使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一个重要的窗口和平台。

  6.进一步加强《总规》实施情况监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大违规开发、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提高全社会遵守规划服从规划的自觉意识。县政府要依法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总规》的实施情况。根据《靖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第四条第15款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区域性详规和重要专项规划的编制、调整及执行情况必须提前报请常委会审议论证后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者审议意见后,方可实施或依法向上报批。”,本《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县政府要尽快启动控制性规划和区域性详规的编制工作,并将本《规划》的文本图集和说明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以上决议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