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深化城市客运行业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9-05-09 16:44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交运局局长张斌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深化城市客运行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城市客运行业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城市客运行业改革首先要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深入推动公交和出租企业转型升级,并建立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延续经营和车辆投放时要优先考虑运营管理好和服务质量高的运输企业,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运输企业不能纳入竞标范围。县政府要加快改革步伐,继续细化改革方案,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努力完成改革任务;要尽快制定公交车和出租车的改革实施细则,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2.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加大对公交行业财政补贴力度。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要鼓励市民绿色出行,根据我县财力逐步扩大乘车惠民补贴范围,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上座率,缓解交通压力。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方面的财政投入,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服务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重点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

  3.公交线网还需继续论证和优化。为缓解因接送学生上下学、干部职工上下班引发的交通拥堵现象,建议在充分考虑市民出行方便的同时,在公交线网优化时要将方便学生上下学和干部职工上下班乘坐公交的因素考虑进去。

  4.新增和更新运力一定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充电站等城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

  5.加强宣传引导。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沟通,凝聚改革共识,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防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以上决议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