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0-01-09 09:38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刘保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如下决议:

  1.拓展审计深度与广度,突出审计工作重点。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意见精神,不断改进审计工作,将全部公共资金、公有资产置于审计监督之下,开展全覆盖全过程审计。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财政经济运行发展、重大民生项目和公共资金支出绩效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事关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切实加强重大政策落实、财政预算决算、“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

  2.完善审计监督机制,限时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一是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各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政府和审计部门要明确被审单位整改落实责任,对照问题,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定期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二是建议县政府将审计整改与财政预算监督相结合,将整改成果及时运用到下一年预算编制工作中,从源头上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屡审屡犯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证各项财政资金有效使用。

  3.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努力开展审计全覆盖。

  以上决议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