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靖边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1-06 16:00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靖边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本次会议委员应到32人,实到26人)。测评得票情况是:满意票22张,基本满意票3张,不满意票1张,弃权票0张。根据测评结果,县政府关于该项工作的报告获得通过。

   会上,委员们对该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提升安全意识。

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运用电视、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科普讲座及板报专栏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从业者、消费者、执法者发现、分析、辨别食品安全的能力,增强群众维权意识,提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树牢理念,明确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安全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是一项综合性强、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必须要树牢新时代食品安全理念,理顺监管体制,梳理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消除责任盲区,强化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

三、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纳入行政首长问责范围。三是健全食品来源追溯制。把食品从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到市场消费的各个环节纳入监控范围,发现问题可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四是健全信息公示制。利用新闻媒体、投拆举报网络等途径,通报食品质量信息,曝光不法行为,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的食品信息,防止不安全食品继续在市场上流通、销售、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隐患。

四、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深化服务质量。

县政府应多方筹资,增加经费投入,加强检验检测中心和基层阵地建设,将红墩界、黄蒿界、小河、海则滩、镇靖、周河、中山涧、席麻湾和龙洲9个基层市场监管所阵地建设纳入2021年县财政投资盘子,配备相应监管设施和设备,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运转,不断深化食品安全服务质量。

五、创新监管,探索智能化管理模式。

积极探索新科技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推动“互联网+监管”的智慧市场监管模式,借助实施企业约谈、信用约束、信息公示、风险分级监管等措施,强化督促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