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县政府合作开发海测滩煤矿有关情况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0-03-19 10:31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

  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物流园区筹建处副主任王岐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政府合作开发海测滩煤矿有关情况的报告》。

  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的审查报告,经全体委员表决,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关于县政府合作开发海测滩煤矿有关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安全方面。煤炭开发中安全事故原因多、突发性强,建议海测滩煤矿建设及建成运营期间,一定要切实做到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煤矿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狠抓落实,做好防患于未然,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2.环保方面。保护环境不仅关乎人们的生存环境,也影响着经济发展,建议海测滩煤矿建设及建成运营期间,一定要完善环保制度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要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严格落实中省市有关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的防治工作。

  3.用人方面。煤矿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建议县政府要千方百计和企业协商要求在符合招聘录取条件的前提下,一定要优先录用靖边籍人员,切实提高靖边籍人员的用工率。

  4.产业延伸方面。建议县政府要以煤炭开发为新的增长点,做大做强煤炭这篇大文章,煤炭开发不能只获一次产值,要加强科技创新,拉长产业链,要突破二次、三次产值的瓶颈,要积极开展煤转电以及煤油气综合转化等项目,提高煤炭深度转化率,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

  5.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县政府要加强对陕西榆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代政府所持20%股权的资产和资金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该煤矿的合作协议的重要条款发生变化时,要事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政府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时,要将陕西榆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经营管理情况及全县的煤炭资源开发情况作为报告内容。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