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
发布时间: 2017-04-27 16:27 来源: 榆林人大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上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所谓根本政治制度就是国家制度的根本点和出发点,它决定国家的其他具体制度。之所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由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决定的:
  一、它能全面、直接反映国家的本质,从根本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就全面、直接、充分地反映了这一点。它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广泛地来自人民群众之中,由人民选举的代表机关掌握国家的一切权力,但它要受到人民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保证人民意志的实现,监督其他国家机关按人民的意志办事,人民通过这种途径实现当家做主的权利。
  二、它决定国家的其他制度和政治生活各方面,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的制度,如司法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教育制度、军事制度等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这些制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决定这些制度的范围和内容;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也决定这些制度的形式和实现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以各种方式保证具体制度的运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决定公民政治生活的各方面,公民自由、民主权利的内容和行使方式,社会民主生活的各种形式和渠道。
  三、它使国家机关得以组织、运转,国家权力得以合法、有效行使,从而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我国国家机关是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理组织起来的,并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进行活动。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原则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就能从人民中取得权力,人民成为国家权力的源泉,从而使其权力获得合法性。通过这一制度,使国家政权得到人民的有力支持,国家权力就会最有效地行使。它充分保障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充分保证公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权利,从而使社会获得持续稳定发展。它保证国家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如果这一制度被破坏,国家、社会就会处于混乱和无秩序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