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鑫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3 16:39 来源: 靖边人大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镇(街道)、新桥农场、各便民服务中心:

  2019年3月21日靖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王鑫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宏礼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