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
发布时间: 2017-03-17 11:36 来源: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

  

  图为白春阳作重要讲话

  

  图为慕靳革作汇报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参会人员

  2月20日,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在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春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谢红静、高升,副县长慕靳革,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及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靖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慕靳革所作的《县政府关于靖边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报告》的提案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审查报告。

  靖边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城市运动公园)健身项目,位于靖边县西新区,项目总占地306亩,总投资1.28亿元,是我县2016年实施的重点项目,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随着我县财政收入大幅下跌,该项目建设资金存在不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陕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靖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靖边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报告》。

  白春阳指出,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本次会议讨论、决定关于县政府《关于靖边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报告》的重大事项,就是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民主的重大事项决策。

  白春阳强调,今后县人大讨论、决定我县的重大事项会越来越多,因此,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间提请重大事项到人大进行讨论、决定,为尽快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提供保障。各镇人代会要与乡镇工作会紧密结合,对本镇重大事项的工作要经过人代会表决通过,确保重大决策经得起法律、时间的检验,也符合法律和工作的实际需求。各人大代表要站在新的高度,对重大事项要从全局着眼,才能保证决策科学民主、精准到位。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靖边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报告》和《关于靖边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报告的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