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17-07-13 11:36 来源: 靖边县人大

  7月11日和12日,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李向宝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红静、副县长慕靳革,以及县住建局、张家畔街道办等部门、街道办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锦玉名苑、紫薇花园、阳光家园、红枫苑等五个小区,实地察看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物业用房情况、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详细了解街道办事处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小区矛盾纠纷的化解职能发挥等情况。

  随后,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部分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代表也参加了会议。会上县住建局党组书记王保贵代表县政府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工作情况。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我县《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在贯彻执行《条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针对当前我县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谢红静在座谈会上强调,各责任单位要尽快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今后物业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社会氛围;要理顺物业管理机制,建立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物业新格局;要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推动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