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红静带领部分县人大委员就我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贺广平,县公安局政委董宪,县法院院长郝宏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志宏,县司法局局长奥成铭分别陪同了本部门的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张家畔街道办社区矫正中心、公证处、秦靖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矛盾调处中心、公安局法治大队、西郊派出所、法院立案大厅、检察院案管办等,对我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
6月12日下午,县人大调研组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公检法司四部门分别就本部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作了汇报,调研组与各部门负责人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后谢红静作了总结讲话,她对我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公检法司四部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和建议:一是司法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要围绕改革部署和措施,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廉政以及职业道德建设。二是进一步突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落实,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证庭审在查明核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使司法权运行突出、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四是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强公益诉讼,切实维护起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五是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特有作用。六是各机关要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员进出、人才培养等方面充分研究,逐步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