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社会演进轨迹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研究力量的加强和探讨的深入,相关讨论从宏观的理论探讨开始深入具体问题的论证之中,新观点不断涌现。云南大学教授林文勋认为,理论体系是由若干重大论断支撑的。他认为,富民与国家是唐宋以来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关系,中国传统社会依次经历了豪民社会、富民社会向市民社会的变迁。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葛金芳从产业演进角度观察社会经济形态的嬗递轨迹,认为中国文明发展史大致经历了古代农业社会(汉唐时期)、近世农商社会(宋元明清时期)、现代工商社会(19世纪中期以后)。
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教授赵轶峰认为,李约瑟对“李约瑟难题”的解释对我们理解明清时代中国社会结构及历史趋势是重要的,因为明清时代的中国已经处于帝制时代晚期,中华文明开始与其他文明体系产生密切联系,要理解这个时代中国社会结构和演进趋势,就必须观照世界历史的总体动向,必须将当时乃至后来的世界现代化作为基本参照系。
“商贾”“富民”受到关注
唐宋时期中国经济和社会发生巨大变革,是中国古代史研究关注的重点时段。中国元史研究会会长李治安教授认为,自战国以来,国家临民理政的政策模式及相应的社会结构大体分为“编民耕战”与“士农工商”两大类。总体而言,商鞅变法开创的“编民耕战”模式较大程度上居主导或支配地位。但是,以齐国四民“通货积财”和两宋的“不抑兼并”为代表的“士农工商”较自由发展模式,在中古和近古时期也长期存在,与“编民耕战”模式往往呈现兼容补充、此消彼长的状态,中唐以后上升为主导模式。他认为,“士农工商”较自由发展模式的精髓在于:扬弃“齐民”、“均田”,遵循“富无经业,则货物常主,能者辐辏,不肖者瓦解”(司马迁)等市场法则,奉行“不抑兼并”,在产业政策上“农商并重”。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李华瑞认为,“兼并”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始见于秦汉以降的历史文献记载;据不完全统计,宋朝文献关于“兼并”记载的频率和数量较之秦汉至五代的总和还要多,说明社会经济层面的兼并活动和兼并势力在宋代有较大发展。他认为,打压、抑制兼并的结果是“贵贱可调,君得其利”;以大农、商贾为主体的“富民”在宋代社会流动的大潮中崛起,帝制国家对这个新兴阶层采取既依靠又打击的政策,大农、商贾阶层优秀子弟通过科举进入“贵”的阶层,但不同于明清的士绅阶层,单位明显较小,当明代认可举人、秀才身份时,实际上是“贵”的层级下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彭卫认为,近年学界讨论的相关内容已经不限于“农商社会”或“富民社会”,而是将研究视野伸展到更为广阔的历史时段和领域范围。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邓小南教授认为,近年学界对中国传统经济的研究日渐丰富。明清社会经济发展始终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是中国史学界长期关注的重要议题。南开大学特聘教授徐泓表示,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史学界在这方面取得丰硕研究成果,搜集了大量方志、笔记、文集、官方档案、民间文献、碑刻、契约等史料,填补了过去我们对明清社会经济史认识的空白,破除了西方学术界长期盛行的“中国停滞论”和“新帝国主义”理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关注沿海地区发展
古代中国从陆地走向海洋经过了漫长历史过程,社会经济变迁在其中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教授黄纯艳从宋代福建和浙东沿海地区海洋性地域特性的形成着手,认为不论福建还是浙东沿海,唐宋以后的人口构成主要是内陆移民,他们从“内陆人”到“沿海人”的转变有一个历史过程。福建和浙东沿海地区的地域特征的蜕变和生成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宋代被认为是鼎盛阶段,是福建和浙东沿海地区海洋性地域特征形成的阶段。在中国古代农业社会大背景下,具有海洋性地域特征的沿海地区的历史不是陆地历史的简单延伸,而是脱逸出陆地传统的束缚、彰显其固有特点的过程,因此,应该从海洋视角观察海洋性地域特征形成的历史。
明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转折时期,也是世界历史发生突变的重要时期,15世纪和16世纪的“大航海时代”把东方和西方直接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史”国际格局。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陈支平认为,面对西方商人与殖民主义者的东来,古老的中国政治体制和民间社会不得不衍生出对应之道,从明代中后期不同阶层应对世界新格局的不同态势可以看出,中国基层民众尤其是东南沿海民众,已不是自然经济形态下那种固守土地、安土重迁的农民,一旦有了合适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氛围,他们完全可以随着世界潮流的变化而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制度因素不可小觑
经济制度研究是经济史研究的重要方面,对中国传统社会经济史的研究离不开制度上的考察。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臧知非通过考察“算赋”的生成与演变,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国家职能以及农民由国家课役农演变为个体小农的历史过程和特点,反映了农民负担加重的历史过程,折射出我国古代赋税体系演变的基本规律。他认为,从制度生成的层面考察,“算赋”(文献上又称为口赋、口算、口算钱,即人口税)作为汉代人口税的代称是可以成立的,是授田制之下编户民“事”义务的货币形态,是徭役货币化的结果,其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
唐代,中国制度文明已达到很高水准,尤其表现在国家制度建构与社会治理方面。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刘玉峰认为,通过梳理唐朝控制社会经济的多项制度,可以看到其制度建构的健全与完备,也能发现一些显著特点以利于认识唐代社会经济形态。他认为,秦汉史、货币史、明史专家王毓铨提出的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经济是“政治经济”、“权力经济”这一观点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