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发展理念
发布时间: 2017-09-06 08:30 来源: 光明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我们党治国理政开创了一个新的境界。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发展理念在新发展理念中居于首位。创新发展理念的提出,既有我国多年发展实践的经验基础,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博采中外关于国家经济发展理论精华的结果。我国的创新发展理念和在创新发展理念指导下的创新发展战略、创新发展政策系统化地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篇章。

  创新发展理念提出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这意味着创新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基点、核心和第一动力,我国的发展将在创新驱动下更多地向引领型发展转变。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技术进步、进而推进一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并不是一个全新的发展理念,甚至可以认为是发展经济学乃至整个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核心主题之一。但是,对于处于当前发展阶段以及国内国际环境下的社会主义中国而言,“创新发展”的提出是一个开拓发展新境界的全新发展理念。从理论层面看,创新发展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是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吸收当代西方经济学有关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等方面理论认识综合创新的结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实践层面看,创新发展理念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的总结概括,是基于对中国发展阶段以及当今世情、国情的科学把握,基于对世界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趋势以及我国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的深刻认识而提出的科学的发展理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理念,其根本的理论基础来自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本原则。虽然马克思并没有直接给创新下过精确的定义,但在马克思的诸多论著中,曾使用过“创造”“创立”“发明”“革命”等与创新含义接近的概念。已有研究将马克思创新理论中创新的定义概括为:现实的人针对新的现实情况,有目的地从事的一种前人未曾从事过的创造性的、复杂性的高级实践活动,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重要体现。对应物质生产实践、社会关系实践与科学实验人类实践活动的这三种基本形式,创新主要有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科学创新三种基本形式。通过科学创新可以将科学知识转化为生产力,引发生产工具变革从而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马克思认为,技术作为一种渗透性的生产要素,通过提高劳动者的能力、促进资本积累以及改进劳动资料特别是生产工具,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使生产过程科学化,进而对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创新不仅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还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马克思总是把技术创新看成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有力杠杆,看成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认为技术创新在推动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不仅表现在对没落社会制度的摧毁上,而且也表现在对上升的社会制度的引领和推进上。但马克思也认为,技术进步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技术进步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因为技术成果只有运用到生产中,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会对社会发展产生相应的推动作用,才能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当代西方经济学中,“创新”一词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所提到的创新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或者是“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开发新产品、使用新的生产方法或者工艺、发现新的市场、发现新的原料或半成品、创建新的组织管理方式等。他把“创新”和因“创新”而使经济过程发生的变化,以及经济体系对“创新”的反映,称为经济发展。西方经济学关于创新问题的理论学派林立,新古典增长理论(外生增长理论)、新增长理论(内生增长理论)、演化经济理论等都从不同视角论述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意义及内在机理,构成了庞杂的理论体系。这些理论的意义更多地体现在对具体的创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指导上,但即使指导创新政策时,面对庞杂的知识体系,也需要根据国情和时机进行权衡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发展理念,就是考虑到这些理论对创新政策制定的具体价值,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而提出的发展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发展理念,不仅来自于上述理论思考,也来自于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国情变化的战略应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时期的经济发展实践表明,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的发展与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健康发展紧密相关。新中国成立之初,科技水平总体上落后西方发达国家近百年,经济则是“一穷二白”;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党开始号召在海外的科学家回国并培育自己的知识分子和工业化人才,1956年党中央又向全党全国发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到1966年,我国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1966年—1976年的“文革”期间,由于“四人帮”的疯狂破坏,科技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不断拉大,国民经济一度濒于崩溃;1978年3月18日,党中央召开全国科学大会,邓小平同志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工作者是劳动者等重要论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成为指导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核心理念;1995年5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科教兴国战略;进入21世纪,党中央又创造性地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决策,与这一系列对科技创新的重视所伴随的是改革开放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快速地从工业化初期走到了工业化后期阶段。从发展动力角度区分,我国已走过了以生产要素驱动为主的发展阶段和以高储蓄率的投资驱动为主的发展阶段。在科技水平、经济基础、综合国力大幅度提升的同时,原先大量投入资源和消耗环境的经济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无论是从现实的可能性还是从理论的必要性来看,我国都应该转向以创新驱动为主的新发展阶段。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发展理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基于我国已有的发展经验,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变化和出现的新条件、新问题和新实践,顺应当前世界技术、经济发展形势的新要求,博采西方经济学各学派有关创新的各种观点,继承和丰富马克思主义创新思想,提出的更具有全面性、科学性、人民性的创新发展观。具体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理念不同于以往的发展观,具有如下所述的核心动力观、人民本位观和全面系统观三方面内涵,是对发展观的重大突破。

  核心动力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已毋庸置疑,世界各国也纷纷出台政策积极推进创新。但是,将创新的意义提高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样的高度,则是独树一帜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发展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对我国这么大体量的经济体来讲,如果动力问题解决不好,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两个翻番”是难以做到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

  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核心动力观,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思想在中国现有的历史条件和国情下的具体应用和发展。生产力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石,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最基本的内容。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目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第一要务。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关键在哪里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虽然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但大而不强、臃肿虚胖体弱问题相当突出,主要体现在创新能力不强,这是我国这个经济大块头的‘阿喀琉斯之踵’。通过创新引领和驱动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的迫切要求。所以,我反复强调,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之所以说通过创新引领和驱动发展已成为我国发展的迫切要求,具体而言至少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从国内看,突破经济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依靠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抓住全球产业转移的趋势,充分发挥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但是,近年来随着人口红利消退、工资水平上涨,我国基于低成本形成的国际竞争力被削弱,建立在初级生产要素基础上的旧动能渐趋耗尽,依靠劳动力、资源、土地投入的传统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要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瓶颈和深层次矛盾,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本出路在于不断推进科技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从国际上看,抓住新工业革命带来的赶超机遇需要依靠创新。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机器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材料、生物科技等为代表的新技术蓄势待发,重大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将对传统产业的产品、商业模式和业态产生深刻的影响,并催生出许多新的产业领域。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出台新的创新战略和政策,加强对人才、专利、标准等战略性资源的争夺,抓紧布局新兴技术,培育新兴产业。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给后发国家提供了“弯道超车”的机会。对于我国来说,现在科技和经济实力有了大幅度提升,已经具备抓住新一轮工业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条件,我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必须通过创新驱动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总之,分析国际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趋势,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以马克思主义生产理论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观,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成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人民本位观:创新发展要以人民为中心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性、原则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本质,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指明了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旗帜鲜明地提出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既把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把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了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唯物史观。

  创新发展突出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创新发展的主体是人民,体现出人民本位论的核心理念。一方面实施创新的主体是人民,也就是创新依靠人民;另一方面强调创新发展的目的是增加人民福祉,也就是创新为了人民,这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发展理念的人民本位观内涵。从创新发展的主体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再强调,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着眼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放手支持群众大胆实践、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群众创造的成功经验,把群众的积极性和创业精神引导好、保护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改革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要全面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各行业各方面的劳动者、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创造发挥作用的舞台和环境”。从创新发展的目的看,创新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全面小康,这是人民的全面小康。全面小康的成果,理应由人民共享。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密不可分,共享发展要求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全体人民在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发展成果普惠人民群众。创新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否享受到了发展的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理念的人民本位观内涵,是从本质上区别于西方经济学创新理论的重要方面。虽然西方经济学某些学派的观点中,也能引申出一些关于强调创新发展依靠大众的思想,如创新生态系统理论强调创新主体的相互联系,新增长理论强调人力资本外溢、社会学习互动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以及强调经济增长的包容性等内容,但最有影响的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更多强调企业家是创新的主体,甚至将企业家精神等同于创新精神和冒险精神。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早就指出,虽然资本家为追求超额剩余价值不断努力创新,但工人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人为了改善自身状况,通过“干中学”不断实现技术进步。第一次产业革命的开端,珍妮纺纱机的发明者哈格里夫斯就是英国的纺织工人,而蒸汽机的发明者纽可门则是苏格兰的一名铁匠,这些发明对于工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意义重大。不仅如此,马克思还指出了职业创新者的存在对于创新的意义:“发明成为一种特殊的职业。因此,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展,科学因素第一次被有意识地广泛地加以发展和应用,并体现在生活中,其规模是以往时代根本想象不到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的创新主体更具有广泛性,包括工人、资本家和职业创新者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创新发展“本位”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发展观,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同时结合了我国的国情,从根本上区别于西方经济学的创新发展理论,实现了发展观的新突破。

  全面系统观: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实现全面系统的创新发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发展理念,是一种具有全面性、系统性的创新发展观。所谓全面性,是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生态、教育、政治等各个领域在内的全面创新发展,也包括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各个要素的创新,这意味着创新发展需要国家的全面创新体系支撑,其中科技创新又是整个国家全面创新体系的核心;所谓系统性,是指创新发展理念不是一种孤立的发展理念,而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中的首位和核心发展理念,同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发展理念与我党历代领导集体提出的创新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具有系统继承性。这种创新发展的全面系统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理念的又一重要内涵。

  创新发展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发展。创新,一直以来主要是指科技创新,以及由科技创新驱动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经济领域的活动,创新发展主要是通过创新活动来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发展与经济创新发展无疑是国家发展的关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当今世界,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支撑,成为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革进步的强大引领,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但是,科技创新是一种复杂性的活动。当今世界上创新活动的竞争,不仅是一个企业或一个产业的竞争,而且是一个创新生态系统的竞争。这意味着,创新不仅是寻求科学技术突破的单方面创新,而且涉及社会、科技、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源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要求我们必须强调创新国家体系的建设,要求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加快建立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等各种形式的创新,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创新发展不是孤立的,既与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构成了“五位一体”新发展理念体系,又具有系统继承性。其中,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五大发展理念相互贯通、相互促进,但核心在于创新。以创新发展为核心的新发展理念,一是指明了发展的动力来自创新,来自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的创新;二是界定了发展的内涵重点,包括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化同步”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国与世界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等重要内容;三是提出了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新发展理念一方面继承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另一方面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这是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我国发展理念的新突破。

  创新发展理念下的创新驱动战略与政策

  发展理念需要发展战略来落实,发展战略需要发展理念来指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发展理念,需要具体通过强化战略导向来实现。所谓的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可以理解为这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达到众望所归的理想状态的过程,涉及经济增长、社会变革、历史更替、科技进步、文化演进等各个方面。单就经济领域而言,一般发展经济学认为经济发展是伴随着经济活动的质和量的提升,整个国家社会福利不断增加的过程。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可以说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为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不仅表现在该问题涉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什么才是众望所归的发展的理想状态,这并不是都能够达成统一的认识的,往往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影响,而社会价值观还会因空间和时间的差异而变化,也就是说不同地区的人价值观会不同,而同一个人其价值观也会随时间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社会经济发展首先要解决的是发展的理念问题,“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发展理念也就是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动力、指导原则等有关发展的重大问题的基本认识和价值标准,在发展理念确定后才会进而以这些理念为指导确定国家的发展战略或者发展规划,进一步具体的发展政策则是落实这些战略或者规划的手段或者措施。从发展的指导理念到发展的战略及规划、进而到促进发展的具体政策,构成了一个国家促进发展的整体治理逻辑。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回答了我国发展的动力、方法论原则及关于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而“十三五”规划则是以新发展理念指导的未来5年的发展战略规划,具体落实“十三五”还需要一系列发展政策和措施。对于创新发展而言,同样也是由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战略、创新发展政策构成的国家创新发展治理逻辑,创新发展理念是回答创新的目的、意义、主体、指导思想和方法论原则等有关创新的基本认识问题,而创新发展战略则是在创新发展理念指导下如何通过推进创新实现发展的长远性、战略性的未来规划,创新发展政策则是政府具体推进创新、实施创新战略的举措,整体构成了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关于创新发展的理论框架。

  迄今为止,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发展理念的总体战略规划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国制造2025》等。“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落实创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部署,提出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人才发展为支撑,推动科技创新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机结合,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指出,创新驱动就是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文化创新相结合,推动发展方式向依靠持续的知识积累、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素质提升转变,促进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精细、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通过《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创新发展理念具体化为创新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战略、创新方向等内容。《“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针对“十三五”时期的科技创新,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从创新主体、创新基地、创新空间、创新网络、创新治理、创新环境等方面提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要求,从构建国家发展的先发优势、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强科普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部署。《中国制造2025》则是着眼于国内国际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变革的大趋势制定的一个长期的战略性规划和高端产业、技术进步的创新路线图。基于这些规划,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分“三步走”。第一步,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基本建成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第二步,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发展驱动力实现根本转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第三步,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从具体的创新战略看,我国未来更加强调自主创新战略、原始创新战略和非对称创新战略。

  围绕创新发展战略,我国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促进创新的政策体系。当前创新政策的体系涵盖了科研机构、高校、企业、中介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覆盖了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到产业化等创新链条的各个环节,包括了科技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知识产权、产业政策、竞争政策、教育政策等多样化的政策工具。十八大以来,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这些政策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人才培育和使用机制完善发挥很好的效果。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我国未来创新发展的政策制定应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创新驱动与投资驱动的关系、前沿技术突破和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的关系、创新发展中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关系、技术能力形成和技术创新成果形成的关系、创新发展中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关系、创新发展中大型国有企业和中小民营企业的关系。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