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产业兴旺 “融合”是关键
发布时间: 2018-05-11 16:06 来源: 经济日报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是促进农民脱贫增收的关键所在,是乡村振兴的内源性动力支撑。推动乡村产业兴旺,不能只考虑单一环节或单一线路,而应构建起全链条共赢机制和互惠互补模式;不能只设定一个产业计划,而是要进行整体产业生态规划;不能人为地切割产业属性,而应切实融合产业价值。如何在“融合”上下功夫,是当前一个较为重要的课题。

  一是推动城乡产销实现融合。过去,乡村生产的目的是供应,销售及消费领域的相关标准离乡村生产比较遥远。如今,消费升级对乡村产品规格和品质方面的要求,为乡村产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通过销售和消费来指导生产,成为越来越多乡村产业发展的新模式。下一阶段,应更好地将城乡产销融合反映到乡村产业发展的实践中去。

  二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实现乡村产业兴旺,一二三产业融合、城乡产业融合是必经之路。当前,农产品供应链在整合农业生产和销售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供应链既是生产的管理和指导方,也是销售的实施和维护方。他们既要理解农业生产的自然属性和中国农业生产的分散状态,也要理解城市消费的各种具体场景和动向,对接销售平台、提供售后服务、实现产销各方价值。同时,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将有助于打造产业生态圈,需把乡村端、农民端、生产端纳入到整体价值链中去考虑,并引入服务者、科研者、营销者等。

  三是发挥好大数据促进融合的作用。历史数据的积累以及对各种场景数据的不断采集,都会更好推动乡村经济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使之成为乡村经济的一个新引擎。应下大力气开发大数据价值,与乡村的产业进行系统、精准的对接,营造数据生成和指导产销的场景。应加大力度对生物数据、环境数据、物流数据、能源数据、人力数据、固定与可变生产资料数据、商品价格数据、生产生活数据等进行综合处理,找到更多经济关联和产业机会。

  四是推动乡村经济载体的不同属性加速融合。乡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意味着主体和载体的多元化和多维化。农民同时作为生产主体、经营主体和消费主体,乃至文化主体,也需要立体化地定位。生产和生活、投资理财和保险、教育和就业等,正在乡村进一步融合发展,乡村经济生活对于商业和服务业的诉求也将由此展开。对此,不但需要勇于创新和尝试,促进各类资源互动,也需要尽快探索形成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推广方式,更好丰富乡村经济。

  五是推动农业生产与体验的融合。休闲农业、仓储物流服务、特色旅游等新型都市农业发展趋势日渐明晰,这些产业本身就需要融合发展,需要在政策和配套服务上对它们给予关注。应面向城市消费者打造对农业的接受和欣赏模式,形成都市农业品牌,提升其对乡村经济的品牌带动力。

  对此,各地相关部门应更好适应自身在推动乡村产业融合中的新角色。

  一方面,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新的工作交流机制和部门间合作机制,更好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相关规划的落地工作,更好指导乡村产业发展。包括引进更多国际资源和城市资源,做好大型都市近郊农业和其他产业规划,出台对近郊土地开发和建设的相关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