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运行稳中有变 改革开放勇往直前
发布时间: 2018-08-10 22:20 来源: 光明日报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指出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会议对下半年经济工作做出部署,要求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总结近三年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特征,从2016年筑底企稳,到2017年稳中向好,至2018年稳中有变,稳是基本面,变是约束线。一是供给面持续向好,但需求面动力有所衰减;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三大攻坚战”取得成效,但美国贸易战等外部环境变化引发的不确定性明显加大;三是民间投资和消费升级动力增强,但总体投资和消费增长势头有所走弱。

  上半年主要宏观经济持续运行在合理区间;制造业PMI平均为51.3%,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8%,继续维持在景气区间;民间投资同比增长8.4%,比去年同期增速提升1.2个百分点,连续保持在8.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8%,31个大城市为4.7%,持续运行在安全区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752万,同比增长2.3%,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人数首次突破1.8亿人,同比增长0.8%,持续处于扩张区间。但是,在经济总体平稳中,总需求出现明显的回落态势;固定资产实际投资仅增长0.3%;贸易顺差为901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9.5%。

  稳中有变的新形势要求增强宏观政策调整的有效性,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一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一要增加惠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确保工资、教育、社保等基本民生支出,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0.6%,而财政支出仅增长7.8%,收入比支出增速高出2.8个百分点。考虑到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增速高达36%,政府总收入增长15.6%,实施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有一定空间。二要适度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三要加大减税力度,出台针对生产性企业和劳动者的减税举措。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扣减出口退税)增长15.3%,比上年同期增速提高6.4个百分点,远高于GDP增速和宏观经济改善程度。其中,工业和服务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4.7%和13.2%,远高于行业增长速度;国内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17.4%和20.3%,远高于消费增速和居民收入增速。

  另一方面,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特别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既要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又要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出台时机;也要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通过机制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

  稳中有变的新形势要求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增长动力,增强创新力、发展新动能。

  一是要深入推进市场体制改革,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和促进企业创新。核心是消除各种“软约束”,特别是政府与银行、政府与企业、银行与国企之间的各种软约束。利用国有企业改革重建国有企业的行为模式,利用监管体系和金融体系改革重建银行的行为模式,利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重构政府的权力边界和行为模式。只有利益边界发生变化,微观主体的行为模式才会发生变化,只有微观主体的行为模式发生变化,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效率才会发生变化。

  二是尽快研究推出一批管用见效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实扩大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的重大举措。启动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的关键在于提高投资的预期收益率,必须开启大量基础性的、中期导向的重大改革:一要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角度来改变目前扭曲的动力机制,从投资型政府逐步转向服务型政府;二要对国有企业投资体系和利润使用应当进行战略性重新定位改革,非主营业务投资必须严格限制;三要对各类管制重新梳理,必须看到以制造业为主的民间投资空间已经饱和,各类市场型和半公共服务领域的开放十分重要;四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降成本”“补短板”方面应当进一步强化,应在立法执法和规则化进程中为基础性和关键性改革服务。

  三是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一要推动税收结构改革,发挥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正在造成公平与效率的双重损失,也抑制了消费的增长;二要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多渠道和多主体提供房地产供给,有效控制房价,减少居民在房地产的过度支出,释放消费资金;三要实施与消费相匹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中高端消费品的供给和需求能力的释放,适应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达到联合国富足标准后的消费升级需求;四要加大公共服务,加速民生工程建设,减少居民为养老、医疗、教育等服务而进行的预防性储蓄,从而提升消费;五要加大各类企业红利的分配,特别是国有企业利润的分配,充实消费基金;六要加强消费市场监管,特别是健康、医疗、幼儿教育等新型消费领域,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心的消费市场环境;七要利用消费税减免等相关税收政策以及信贷支持等金融政策,鼓励消费增长,优化资源向新型消费领域配置。

  (作者刘元春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刘晓光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