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5日在靖边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晓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下,靖边县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立足职责主动服务,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把服务靖边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2016年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08人,不批准逮捕75人。其中无逮捕必要不捕20人,不构成犯罪不捕11人,证据不足其他情形不捕39人,其他情形不捕5人。捕后无判无罪案件;捕后无绝对不诉案件;捕后相对不诉1人;捕后无撤案;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633件758人(受案同比增长54.6%件),其中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3件17人,起诉590件707人,不起诉21件26人。在批捕起诉工作中,我院建立和完善了“侦捕诉联动机制”,运用侦捕诉联动机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讨论126件次,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先后出台了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制度、检察官联络员制度、与公安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二、加大职务犯罪侦防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
2016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件28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3件20人(大案12件14人,要案数1件1人,1人为副科级);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件8人,与去年同比立案人数上升60%。其中特大案2件4人,要案1人。侦查终结2件4人,移送起诉2件4人,提起公诉3件9人,挽回经济损失545万元。主要做法一是积极应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变化带来的影响,深入研究新要求下保持办案力度的方法和措施。二是切实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力度。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要求,切实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形成办案合力。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共受理行贿档案查询756次,开展预防宣讲和警示教育12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重点在扶贫开发领域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高检院两个诉讼规则对诉讼活动的新规定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一)立案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的监督,安排部署对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活动的专项监督。一年来立案监督12件12人,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 2人(均已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10件10人(公安机关均已经撤案);(二)侦查监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力度,着力提升侦查监督水平,提高监督实效。一年来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8 份,公安机关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均及时予以纠正并说明了情况。共纠正漏捕 4人;(三)刑事审判监督。该院秉持“保持抗诉数量,提高抗诉质量”的原则,坚持以“敢抗、会抗、抗准”为要求,不断提高刑事抗诉质量。一年来在办案过程中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2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8件,纠正漏罪3件9人,纠正漏犯2人,提出抗诉2件4人;(四)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以办案工作为中心,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大裁判结果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高度重视服刑息诉工作,加强与控申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做好释法劝解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2件,公益诉讼1件;控申工作全年共受理控告、举报案件线索21件34人。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先后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5件5人。
四、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为主线,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访五促,为民服务”主题活动和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文化育检,开展主题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宪法宣誓等活动,通过教育熏陶、实践养成,凝聚共同价值追求。切实找准“两学一做”与检察业务的结合点,领导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检察干警能力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专题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检察官初任和晋升宣誓制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检察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理论的培训。同时,扎实开展自主教育培训4次,培训干警50多人次,参加县级以上教育培训、轮训干警257 人。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宣传、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和网评工作,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发布的信息严格履行稿件审核程序。全年未出现虚假稿件或负面报道,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
(三)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检察工作全局,立足教育,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注重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示范作用,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一是会议教廉。每逢在全体干警大会上,检察长、纪检组长宣讲市院、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使干警充分认识廉政建设重要性。二是专题授廉。检察长带头,院党组成员轮流组织学习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微信送廉。定期发送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建设、遵守落实“八项规定”等廉政勤政手机信息。四是文化宣廉。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廉政教育课程,形成学习会议记录,整理学习会议图片,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推动廉政文化检察机关。五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践行礼品礼金上交等廉政制度规定。真正把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定落实到位,民主集中得到了体现。五是建立责任考核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一岗双责”的履行。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年来,靖边县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得到了两级党委强有力的支持,各项检察工作开展顺畅。不断增强人大意识,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民主协商制度,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一年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次数为4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次数4次,向人大、政协报送检察信息99篇,征求意见建议情况20余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2016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在全市检察工作年度考评中连续六年名列第一。被最高检授予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奖牌。这是靖边检察院也是榆林市基层检察院第一次获得此殊荣。在此,我代表靖边县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主线,以“三个强化”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我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机制和环境。
二、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安全生产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
三、持续加大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力度。坚持原则,把握重点,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扎实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前瞻性研究,推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穿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过程,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
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化大规模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努力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和水平,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同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深入解读司改政策,实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目标要求,把司法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