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7日在靖边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靖边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靖边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靖边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省市县政法会议精神,坚持“讲政治、抓办案、带队伍、推改革、强科技、增公信”工作思路,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严格执行党组“第一议题”制度1,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2,更好履行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定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紧紧依靠县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0年就党建工作、司法改革、人事任免、敏感案件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并得到县委的大力支持,为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法院工作史上非同寻常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靖边法院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880件(含旧存1547件),审执结12895件,案件结收比1.05,41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15件,高出全市平均值106件,高出全省平均值137件,有10名法官结案300件以上,其中速裁中心史卫明法官结案893件,位列全市第一。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3为抓手,紧盯“六清”4工作目标,全面完成“案件清结”5“线索清仓”“黑财清底”6工作任务。2020年,审理了刘小伟等十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9人。接收县扫黑办转办线索5条,全部按照规定流程核查并及时反馈。持续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共受理涉恶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5件,扣押车辆5辆,执行到位标的7.8万元。有序推进“六建”工作7,坚持“三书一函”8“一案一司法建议”工作机制9,共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7条,有力促进“行业清源”。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2020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64件,审结533件,判决生效罪犯654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18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52人,拘役258人(其中危险驾驶218人),其他刑罚处罚14人。始终保持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审理了马某宽“埋母案”,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犯罪8件13人,依法审理了府谷长安银行原行长张某某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没收全部非法所得779.54万元,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严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污染等危害生态环境案件15件17人,全力守护县域绿水青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通过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为309名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促进被告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降低再犯风险。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587件,审结6987件,其中判决2847件,调撤4088件,调撤率58%,其它方式结案52件。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306件,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审结金融借款案件345件,稳妥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120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帮助百姓守好“钱袋子”;审结家事纠纷案件891件,促进家风建设,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审结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等案件382件,引导公民增强契约精神,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审结人损、道交等纠纷案件665件,关注民生大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共受理行政案件82件,审结75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基本实现行政案件告官见官,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
(四)全力破解执行难,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2020年,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5645件,执行5300件,执行率达94%,执行到位金额5.04亿元。
多措并举,坚决兑现胜诉权益。集中开展“三秦飓风·2020”“涉民生”“涉小标的”“涉金融”等专项执行活动11,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执行到位金额3113万元,实际执结率81%,实际执行到位率80%,有效执结了一批“疑难案”“骨头案”,执行权威得到彰显。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工商及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在线查控,全年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等信息1.9万余条,查封房产189套,冻结并划拨资金1.5亿元。加大财产查封变现力度,发布网络拍卖标的物85件,成交30件,总成交金额3700万元,拍卖溢价率7.69%,坚决打通兑现胜诉权益“最后一公里”。
重拳出击,加大执行威慑力。用足用活各种强制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拘留被执行人221人,拘传被执行人22人次,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案3人,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2案2人,执行威慑力进一步增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惩戒失信行为,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LED显示屏等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475人次,纳入“黑名单”131人次,发布执行悬赏30人次,限制消费5241人次,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践行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思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诉源治理见成效。构建诉前调解快速解纷模式,引入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有效地缓解办案压力。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4个人民法庭共办结案件2235件,诉前化解765件,实现近三分之一的民事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在去年最高法院举办的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东坑法庭庭长常伟作为受表彰个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将靖边法院的人民法庭工作经验推向全国。
司法服务有提升。推动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探索将调解、保全、鉴定等辅助性事务整合至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讼服务事项“一站式”集约办理,多措并举释放诉讼服务中心效能,提升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成立送达中心12,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以电子送达为主的送达方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9案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6万元,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2.7万元。
防控疫情显担当。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还组织干警协助包抓社区、村委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宣传引导工作,并为疫区捐款3.9万元。开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功能,启用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构建线上诉讼新模式13,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审执工作不停步。
脱贫攻坚夺实效。始终把精准扶贫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制定方案,为全县精准脱贫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全力做好包抓的红石湾村脱贫攻坚工作,为该村办起了全县第一个梅花鹿养殖场,壮大了村集体经济,确保该村全部脱贫,顺利通过了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开展“双进”专项工作,助推审判提质增效
2020年,靖边法院以“案件质效大提升工程”为牵引,扎实开展“双进”专项工作14,全力冲刺“六升五降”目标15,努力实现追赶超越。依照省市法院关于开展“双进”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及时制定“双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双进”工作的各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落实案件评查机制,加强对发还、改判等重点案件的评查工作,倒逼案件质效提升。2020年,靖边法院多项考核指标进步明显,位列全省、全市前列,案件结收比同比上升了87个位次,位居全省第二,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位居全市第二,一审判决案件和生效案件发改率位居全市第三,实现了赶超进位的目标。
五、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靖边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分调裁审”工作机制改革,成立速裁团队16,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办,以速裁方式办结案件2647件,占案件总数的33%,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28天,提升了审判质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实行执行团队化改革,组建专门执行团队17,将查控、案件分流、财产处置等工作交由不同团队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分段处理、集约执行,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提高了执行效率。自实施团队化改革以来,共执结案件4308件,结案率为77%。全面落实员额法官负责制,院庭长对未直接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审核签发,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对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努力实现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工作机制,去年院庭长共办理案件8619件,占案件总数的69%。
六、厚植队伍建设根基,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
打牢“学”的基础。开展多形式、全覆盖政治理论学习和审判业务培训。采取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集中学习《民法典》专题培训12次217人,全面提升业务水平;选派24次204人参加省、市、县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全院干警综合素养。组织干警赴小河会议革命旧址、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参观学习,牢筑思想根基,引导法官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营造“干”的氛围。优化人员配置,强化团队协作,积极争取县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支持,配齐配强新的领导班子;落实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干警担当作为、拼搏进取,真正让实干者实惠、进取者进步、优秀者优先。
保持“严”的基调。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维护公正与保持廉洁相统一。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法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严格执行防止外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三个规定”18等铁规禁令,让诉讼掮客和司法腐败在法院无法藏身;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七、主动接受监督,汇聚法院健康发展合力
强化监督意识,坚决落实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去年有10名法官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履职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审判人员7人。积极配合人大、政协视察调研工作。2020年,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联络代表、委员135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4件。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96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扎实开展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庭审直播案件630件,裁判文书上网13880件,上网率100%,让社会各界“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靖边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的全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特别是在座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靖边县人民法院对长期以来关心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新时代社会多元司法需求日益增长,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执行工作成效无法满足社会需求;三是人案结构矛盾突出,法官断层严重,后继力量不足;四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已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和现阶段审执工作需要。五是面对繁重任务和复杂形势,法院队伍“四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靖边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司法服务再拓展,体制改革再完善,队伍建设再升级,为靖边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上,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上,努力推动法院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二是坚持聚焦中心,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三区三地一中心”战略目标,运用新发展理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县工作大局。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妥善审理好涉民生、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促进诚信靖边建设。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诉讼服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提高司法质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强化诉源治理;全力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积极推行诉前鉴定评估,压缩办案周期;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办案流程提速增效,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
五是坚持锻造队伍,增强干事创业动力。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深入推进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加强业务培训,改进司法作风,打造一支过硬法院队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初心如磐,使命在肩。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上,靖边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开拓进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一
部分用语说明
(扫码查看更多内容)
1.“第一议题”制度(见报告第2页):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类各级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2.“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见报告第2页):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一十百千万”行动(见报告第2页):即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整治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百起大案、缉拿追捕千名逃犯、依法审结万起案件。
4.“六清”工作(见报告第2页):“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简称六清。
5.“案件清结”(见报告第2页):扎实开展提前介入工作,集中优势力量采取专案组办案,坚持既不降格、也不拔高,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理涉黑恶案件,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案件存量清零。
6.“黑财清底”(见报告第2页):将打财断血贯穿黑恶案件办理始终,坚持案件办理和打财断血同频共振,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逐案准确界定显性黑财和隐形黑财,将涉案财产处置纳入精准化量刑建议之中,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法院的沟通协商力度,对财产刑同步审查、同步起诉、同步建议。
7.“六建”工作(见报告第2页):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8.“三书一函”工作机制(见报告第3页):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
9.“一案一司法建议”工作机制(见报告第3页):对于黑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1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度(见报告第4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11.“三秦飓风·2020”“涉民生”“涉小标的”“涉金融”等专项执行活动(见报告第5页):
12.成立送达中心(见报告第6页):为解决“送达难”问题,缩短诉讼周期,靖边法院积极探索法律文书集约化送达路径,抽调6名送达经验丰富的干警成立送达中心,将过去由各业务庭自行送达变为送达中心集中送达。将传统送达方式与信息化送达方式相结合,与第三方江苏新视方信息技术公司合作,借助三大通信运营商,搭建“送达平台”,依靠大数据库精准查找当事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通过电话通知、发送短信等方式对司法文书实行集中、高效送达,对仍无法直接送达的案件及时予以公告送达,同时全程留痕,自动生成相关节点记录,避免因送达产生的纷争,形成线上送达为主、线下送达为辅的送达模式,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同时也让员额法官从繁忙的辅助事务中剥离出来,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今年共接收送达案件762件,送达人次1590人次,送达成功率为82.94%,单案最快送达时长仅为10分钟,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和成功率。2020年共接收送达案件累计1038件,送达1910人次,送达成功率84.24%。
13.“智慧法院”(见报告第6页):一款可以让公众打开微信打官司的小程序。原被告均可不用到庭审现场,通过移动微法院远程参与庭审。
14.“双进”专项工作(见报告第7页):省法院部署开展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的双进专项工作,简称“双进”专项工作。
15.“六升五降”目标(见报告第7页):即案件结收比、结案均衡度、民事案件调撤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司法公开指数、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必须有明显提升;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生效案件发改率、长期未结案指数、案件平均审理执行时间、执行案件复议异议数必须有明显下降。
16.组建速裁团队(见报告第7页):面对案件数量急剧上升、人案矛盾突出的现状,2020年4月,法院在充分调研、科学研判的基础上,以“简案快办、难案精审”为原则,充分挖掘内生动力,积极推进速裁工作,在全院遴选出7名业务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建速裁团队,对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危险驾驶案件和执行异议案件进行快速审理。从4月中旬到年底,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264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100%,简易程序适用率99.53%,无发还改判案件,使简易案件办理走上“快车道”,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7.组建快执团队(见报告第8页):为有效整合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保护胜诉当事人的权益,2020年4月,法院积极推进执行团队化改革,构建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依托、以高科技信息化为手段、以团队化运行为基础的执行团队化模式,设立执行综合团队(执行指挥中心)、快速执行团队和执行实施团队,彻底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全面推进执行案件“简案快执、繁案精办”的运行体系,将立案、查控、案件分流、财产处置、法律文书签发等工作由不同团队负责,分工明确,协同配合,提高了执行质效,降低了廉政风险。自实施团队化改革以来,共执结案件4308件,结案率为77%,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提升较快,由年初的21%提升到年终的99%,团队化改革成效显著。
18.“三个规定”(见报告第9页):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等部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