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1-03-02 11:01
来源:
靖边人大
靖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经2021年2月28日靖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靖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孙华利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县“十四五”规划,不断提升“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效能,助力靖边“三区三地一中心”建设,为奋力谱写靖边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