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边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09 18:59 来源: 靖边人大

关于靖边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826日在靖边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靖边县财政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靖边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主要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8亿元,完成预算85亿元的103.5%,比上年同期增加16亿元,增长22.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亿元,完成市目标任务12.5亿元的112%,完成县调整预算任务13.1亿元的106.9%,比上年同期增加1.82亿元,增长14.9%地方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各项税收9.68亿元,占地方收入的69.2%,增长53.2%,其中:增值税4.83亿元,增长2.7倍,主要是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并调整了与地方的增值税分享比例,地方增值税收入有一定增加;企业所得税1148万元,增长34.9%,主要是企业盈利水平增长;个人所得税938万元,增长25.7%;资源税3604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清缴以前年度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28亿元,增长42.5%,主要是延长消费税、增值税主税种增长;房产税82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印花税2187万元,增长30%;城镇土地使用税3537万元,增长36.7%,主要是长庆分公司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部缴纳;土地增值税119万元,下降29.2%;车船税2472万元,增长11.8%;耕地占用税9900万元,下降19.4%,主要是土地成交量下降以及上年度存在一次性税源;契税938万元,下降25.8%,主要是为支持房地产去库存,降低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税率。

非税收入4.32亿元,占地方收入30.8%,下降26.4%。分收入项目为: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2.19亿元,增长14.1%;行政事业性收费1.05亿元,下降51.8%,主要是2016年以前年度一次性收费耕地开垦费1.7亿元;罚没收入3284万元,增长45.7%;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481万元,增长61.8%,主要是保障房共有产权出售5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17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2.82亿元,增长5.3%。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60万元,增长16.1%;公共安全支出23264万元,增长9.5%;教育支出65938万元,下降3.5%;科学技术支出1686万元,下降28.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238万元,下降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16万元,增长6.7%;医疗卫生支出27369万元,增长4.1%;节能环保支出10244万元,增长3倍;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788万元,下降7.6%;农林水事务支出63331万元,增长5.7%;交通运输支出4705万元,增长3.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581万元,增长0.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693万元,下降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548万元,下降2.7%;住房保障支出11512万元,下降1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79万元,下降12.8%;债务付息支出2901万元;其他支出等74万元。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2.82亿元,剔除中省市专项支出7.58亿元后,本级财政支出25.2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9.8%,增长1.6%。主要用于:

——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支出12.02亿元,比年初预算11.83   亿元增加1900万元,比2016年支出数11.74亿元增加2800万元,增长2.4%。

——社会保障经费支出3.12亿元,比年初预算3.92亿元减少8000万元,2016年支出数3.27亿元减少1500万元,下降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县级配套部分动用历年医疗保险结余资金安排支出585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运转及政策性配套支出7.19亿元,比年初预算7.29亿元减少1000万元,2016年支出数7.39亿元减少2000万元,下降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全县部门单位压缩一般性支出。

——动用预备费安排支出500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持平。

——偿还融资借款本息支出2900万元,比年初预算6500万元调减360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应偿还的到期债券本金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

——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支出2.12亿元,基本维持年初预算数。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14亿元,加上中省市财力性补助收入4.04亿元,加上盘活历年财政存量资金1.73亿元,再加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1亿元和调入基金1.19亿后,可支配财力21.17亿元,减去2016年因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欠缴石油开发费所形成的预算缺口4.74亿元后,实际县级可支配财力为16.43亿元,与预算总支出25.24亿元相抵,形成预算缺口8.8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截止2017年底,延长石油集团靖边采油厂累计欠缴我县地方石油开发费9.82亿元(2015年欠缴1250万元,2016年欠缴4.975亿元,2017年欠缴4.72亿元),成为我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达账项。如果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将石油开发费全部清缴,我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01亿元。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3.32亿元,与2016年完成数基本持平。中:土地出让金及农业土地开发收入3.1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墙体材料基金3万元、公用事业附加费收入14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3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93万元。

2、基金支出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49万元,剔除中省市专项支出0.36亿元后,县本级基金支出2.13亿元,其中:征地及拆迁补偿支出4083万元,缴纳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各项税费1150万元,各乡镇和采油厂临时用地补偿费支出6594万元,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支出4768万元,偿还融资借款本息支出466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计可安排收入3.32亿元,与政府性基金支出2.13亿元相抵,结余1.19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三)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置换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7年,榆林市财政局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1.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27亿元,专项债务7.46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止2017年底,我县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余额为19.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95亿元,专项债务7.38亿元。均未突破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3、置换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17年,我县置换债券25680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22665万元,一是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793万元,二是用于支付纳入债务系统的中医院迁建项目、红柳路市政工程等17个重大项目工程款19872万元;置换专项债券3015万元,专项用于偿还保障性住房私募借款本金3015万元。

(四)本级重大项目总体投入安排情况

2017年是我县财政极其困难的一年,可以形容为“捉襟见肘、举步维艰”,在收支平衡难、资金调度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全县上下同心协力,统筹各类资金,安排本级重大项目支出6.06亿元,从资金来源看: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安排支出2.6亿元,置换债券专项支出1.99亿元,整合中省市专项资金等安排支出1.47亿元;按资金投向看: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及产业化等建设项目支出1.12亿元,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项目支出2.6亿元,乡镇政权和集镇建设项目支出220万元,城市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等支出2.32亿元。

(五)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1、强化措施抓征管,财政收入在困难形势下超额完成。 面对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企业减负、楼市不稳,财政收入增长十分艰难等诸多困难和压力,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在抓好税收收入的同时,更加注重非税收入征管,全面盘活存量,全力挖潜增收,确保财政收入全面及超额完成。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亿元,比预算任务13.1亿元增收9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2亿元,增长14.9%一是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准确掌握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收入动态,及时跟进措施,化解矛盾和问题;二是继续强化税收征管。按照信息共享、协税护税的工作思路,努力构建国、地、财之间的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财税库紧密配合的大征管机制,不断提升税收管理水平,进一步挖掘税收潜力,强化零散税源管理,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夯实抓收入的措施。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随时掌握收入动态及结构变化,及时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发挥职能促发展,经济社会在有保有压下追赶超越。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财政资金在有保有压下全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重点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动向,认真研究财税改革相关政策对我县当前和未来的影响,主动作为,多次沟通,积极应对。围绕上级重大战略决策,加大解析研究力度,准确捕捉上级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的支持。2017年,我县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近13.73亿元,同口径增长4%,其中:返还性收入0.5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4亿元。极大地缓解了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的紧张程度,为全县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注入活力。二是强化经费支出管控。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使用费等支出标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实现了“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的目标。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地方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资金主要投入到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领域2017年,此八项支出达22.63亿元,增速6.6%。

3、全力以赴保重点,民生福祉在优化结构中持续改善。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保基本民生,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切实维护全和谐稳定大局。2017年,全县民生支出21.11亿元,占财政支出比例达83.6%。

一是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全县“三农”支出达9.83亿元。安排资金7080万元用于粮食直补;拨付资金2130万元用于全县退耕还林;安排资金1671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涉及农户766户;拨付农村道路养护1565万元;安排资金345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安排230万元用于果树产业项目;实到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237万元,实施项目54个,重点支持农村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建设、村容美化亮化等工程建设。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村民生活环境,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

二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教育支出2.09亿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拨付3655万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拨付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213万元,惠及学生11181人;拨付2000万元用于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零收费”;拨付661万元高中教育免费补助资金,惠及学生7571人;拨付58万元职中大中专生免学费补助资金,惠及学生1216人;拨付60万元贫困大学生补助,惠及学生54人;投入6446万元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步伐。

三是医疗卫生稳步提高。全年医疗卫生支出2.33亿元。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800万元,用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免疫规划管理、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革,投入3017万元用于补贴基本药品零差率;拨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39万元;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3219万元,参合人数达27.95万人。拨付资金1.54亿元用于中医院、妇保院的迁建项目。这些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初步构建安全、高效、便捷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四是社保体系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投入4.5亿元,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弱势群众的幸福指数。拨付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036万元,惠及1656人;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6330万元,惠及 126450人;拨付残疾人生活补助604万元,惠及7845人;拨付城乡医疗救助1147万元,惠及10036人;为799人五保户发放补助资金710万元;拨付资金845万元用于老年人保健;为174名孤儿发放补助22万元;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55万元,惠及492户。

五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投入资金4102万元,加快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

六是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投入资金8599万元,支持实施了清凉寺保护性维修工程、靖边县博物馆建设、天赐湾毛主席旧居、惠中权旧居和老县委旧址维修改造、农民体育健身广场等项目。

是生态治理有效加强。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构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投入大气污染防治100万元;投入1775万元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投入505万元用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4、加大资金投精准,脱贫攻坚在强力助推中成效逐显。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脱贫攻坚总体要求,着力推进异地搬迁、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社会兜底、生态扶贫、危房改造、金融扶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10项扶贫工程,共投入扶贫资金1.38亿元,支出率达98.6%。全年完成人饮项目36处;新建村卫生室9个;建成通村公路137.95公里;建设改造电力线路68.5公里,新增变压器21台。对职业高中在读所有贫困生免学费、发放助学金,对应届考入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实施贫困人口产业化培训工程;设立扶贫贷款风险金,助推扶贫产业项目发展;实施健康扶贫,为全部在册贫困人口购买了大病补充保险,代缴了新农合参合费用,安排贫困患者大病救助资金,贫困人口就医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基本实现就医零负担。 

5、坚定不移推改革,理财能力在夯实基础中不断提升。继续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作为财政工作的总要求,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一是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狠抓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正式启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思路,积极创新,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绩效评价。2017年,对脱贫攻坚避灾移民等项目的建设资金开展财政重点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着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范围全覆盖、公开内容更细化,公开数据更透明。四是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7年当年盘活存量资金3.49亿元,按原用途继续使用2.32亿元,统筹安排使用1.17亿元,主要用于扶贫、民生等专项支出。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着力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改革。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六是着力推进“四位一体”财源税源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对各相关单位上传数据信息的审核力度,努力将税源监控网络体系打造成展现县域财政经济动态变化的晴雨表、经济转型升级的导航仪。七是着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应用。用好用活国家支持西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创新投融资体制,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2017年,录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的7个项目涉及城建、水利、交通、旅游等4大行业,投资总额30.91亿元。其中: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通过省PPP中心审核,并完成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已进入采购资本方阶段。八是着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设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投资效益。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机构,推动农业综合开发职能划转工作顺利进行。

6、注重检查提绩效,财经纪律在强化监管中不断规范。一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监管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逐笔审核甄别各项支付资金,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得到进一步规范,现金支付结算得到有效压缩,支付业务的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规章制度,严格资产配置,严格规范资产报废、报损、变卖等处置程序。全面启动资产条码化管理,实现资产动态全程跟踪。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出台采购规章制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年度编报工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查监管和履约验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2017年全年共组织采购326次,实现采购资金1.23亿元,节约资金490万元,节约率为3.85%。四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实现实时监管。按照“单位开单、大厅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要求,实行三方数据同步传输、业务流程统一管理、信息资源充分共享、执收过程全程监控的管理模式,全年累计完成非税收入4.31亿元。开展政府债务核查。2017年,会同各有关部门对全县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清理。经甄别,上报政府债务3.88亿元、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债务7.21亿元。六是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开展对存量资金、票据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检查,财经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开展对重大支出、重点行业,特别是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全年共累计检查行政事业单位120家,共查出各类不规范资金386.3万元,目前作出处罚单位29家,罚没入库45.03万元。七是开展财政供养清查。今年,全县共清理核减各类人员195人,核减经费304.5万元。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财政形势,通过加强收入征管、调整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金、强化财政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我县财政运行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剧;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执行效率偏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仍需加强,需要进一步完善大额资金追加、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规定等等。对待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关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和主要工作

2018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当前,我县正处于爬坡过坎、追赶超越的关键时期。我们将紧抓机遇,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履行好财政服务发展的职责,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统筹资金保障我县重点工作,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2018年我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保障财政重点支出需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努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税改革,强化监督问效,持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从严从紧安排各项专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证其它支出的顺利执行。二是集中财力,正常运行。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保证基本民生需求。三是提高绩效,科学理财。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结合《预算法》的要求,2018年的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列如下: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1、收入安排。经反复测算,结合县委政府意见,按照税收申报期及相关政策要求,2018年,财政总收入拟安排98亿元,2017年完成数增长11.4%;地方财政收入拟安排15亿元,增长7.1%。地方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是:增值税5.03亿元;资源税0.38亿元;所得税0.34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4亿元;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目2.34万元;非税收入3.97亿元,主要教育费附加、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

2、财力预计。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8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24.2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5亿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7亿元,地方石油开发费0.45亿元,调入资金1.1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4.28亿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亿元,加上调入基金预计结余2.37亿元后,共计32.65亿元。

3、支出安排。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5亿元,基本与2017年支出数相持平。具体预算情况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14亿元,教育支出6.14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8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2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7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2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3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4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49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2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2亿元,预备费0.5亿元,科学技术等其他支出0.7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45亿元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08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65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0.74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5亿元对企业补贴0.2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45亿元,预备费及年初预留1.33亿元。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2.65亿元,剔除中省市专项支出6亿元后,本级财政支出26.65亿元,2017年支出数增长5.6%。主要项目安排是:

——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支出拟安排12.05亿元,比2017年支出数12.02亿元增加300万元,增长0.3%。

——社会保障经费支出拟安排4.64亿元,2017年支出数3.12亿元增加1.51亿元,增长48.4%。

——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及政策性配套支出拟安7.16亿元,比2017年支出数7.19亿元减少200万元,下降0.3%。

——总预备费安排支出拟安排5000万元,与2017年安排数相持平。

——偿还融资借款本息支出拟安排0.45亿元。

——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支出拟安排1.85亿元,其中:精准扶贫项目6500万元,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国有企业增加资本金1000万元,其他重点建设项目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1、收入安排。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为4.28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5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公路路产补偿收入300万元。

2、财力预计。2018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28亿元,加上中省市预计对我县的各项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000万元,全县基金收入总计4.48亿元。

3、支出安排。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2.11亿元,剔除中省专款支出2000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91亿元其中:土地征用、报批及税费等支出拟安排1.66亿元偿还融资借款本息支出0.25亿元

2018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预计结余2.37亿元,拟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三)地方石油开发费欠缴及挤占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截止2017年底,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累计欠缴我县石油开发费9.37亿元,其中:2016年欠缴4.975亿元,2017年欠缴4.395亿元(共欠缴4.845亿元,2018年1月份清缴4532万元)。

2016-2017年因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未及时清缴石油开发费,县本级支出挤占上级专项资金8.81亿元,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拟实行财政滚动预算。

如果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将所欠缴石油开发费全部清缴,截止2017年底,地方石油开发费结余资金0.56亿元。

(四)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1、注重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一是精心培育财源。“两区两地一中心”建设为平台,抓住中省发展榆林地区的战略机遇,谋划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新型工业体系构建、旅游名县打造、商贸物流建设等方面,大力培植新兴财源、后续财源。二是精准组织调度。协同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围绕地方财政收入目标,分解落实2018年收入计划。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税源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税收大数据环境下的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工程。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效,扩大税收范围和广度。除了油气产业等主体税源,一方面加强对光伏项目、风电场项目、加油站、门面房租赁等税源的征收监管,另一方面加强对其他零散税源的征收力度。 三是多方筹措资金。要向上“争”,积极研究上级改革和投资政策,力争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再有新突破;要向内“挖”,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集中财力办大事;要多方“引”,发挥财政和金融杠杆的联动效应,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完善PPP操作流程,做实PPP项目。

2、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一是全力保障基本支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兑现国家出台的工资调整政策;保证政权基本运转、维稳及公共安全支出需求。二是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落实好各项社会补助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将资金重点投向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加大精准扶贫财政保障力度,全面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努力构建扶贫攻坚财政投入新格局,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持续增加“三农”支出,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三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大力调整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行政经费管理,最大限度节约资金,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3、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要求,不断创新思路,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绩效。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继续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力争将政策明确规定的刚性支出纳入预算安排,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约束力,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体制。二是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创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项目验收考核相挂钩,做到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用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价结果倒逼预算执行绩效的提升。三是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完善相关操作规程和管理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支出信息透明度。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拓宽评审领域,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评审、管理”“三跟进”的监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潜力,促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质增效。

4、狠抓资金监管,强化财政监督效力。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执行以及精准扶贫、社会保障、政府投融资项目、医疗卫生等关系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将财政监管链条由资金向政府资产和政府债务,向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向基层财政延伸,强化财政监督效力。一是强化财政财务监管。对重点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堵塞漏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将监督管理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现“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服务”。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完善债务动态监管分析机制,严格规范融资平台举债行为,将债务规模压缩在可控范围内;核定政府债务限额范围,严防政府债务风险。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好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各项工作。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严格执行“无资金不预算,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意识,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的采购行为,杜绝先自行采购后补程序的行为,杜绝人为拆分采购规模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5、加强内控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以权力运行为主线,积极规范岗位职责,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监督体系。梳理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内部预算管理流程全面提升各个环节的衔接度对职责分解、岗位设置、审批环节、操作流程等方面,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和约束,使财政资金的运行全程受到动态化监控,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8年我县财政收支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追赶超越中振奋精神,在开拓进取中比拼争先。进一步鼓足干劲,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靖边做出积极贡献!




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地方财政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4.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6.返还性收入: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7.财力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8.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10.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公议费、培训费、专用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机关资本性支出(一):指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13.机关资本性支出(二):指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1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指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1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指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的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7.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8.调入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包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9.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2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