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边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4-01 11:36 来源: 靖边人大


关于靖边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9327日在靖边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靖边县财政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扣追赶超越,聚焦“两区两地一中心”建设,统筹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02亿元,占年度收入预算98亿元的104%,增长15.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43亿元,占年度收入预算15亿元的122.9%,完成年度调整预算18.35亿元的100.4%,增长31.7%。地方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12.47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7.7%,增长28.9%,其中:增值税6.06亿元,增长25.4%,主要增长来自中煤榆能化产能扩大和产品价格的增长;企业所得税4292万元,增长2.7倍,主要增长原因一方面是中煤榆能化清缴上年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增长,另一方面是延长集团榆林核算部和中煤榆能化企业效益的增加;个人所得税1145万元,增长22.1%;资源税9171万元,增长154.5%;城市维护建设税2.78亿元,增长21.9%;房产税2125万元,增长157.3%;印花税2684万元,增长22.7%;城镇土地使用税4351万元,增长23%;土地增值税339万元,增长187.3%;车船税2872万元,增长16.2%;契税1241万元,增长32.3%;耕地占用税7992万元,下降1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成交量下降;环保税158万元。

非税收入5.95亿元,占地方收入32.3%,增长38.1%。分收入项目为:教育费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等专项收入3.05亿元,增长39.6%;行政事业性收费1.55亿元,增长47.4%,主要是耕地开垦费一次性收入的增加;罚没收入4717万元,增长43.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295万元,下降42.6%,主要是上年保障房共有产权出售收入的减少;其他收入453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18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8.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38.5亿元的99.6%,增长16.8%,主要是重大民生项目和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等刚性支出事项增加了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71万元,下降3.8%;国防支出14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224万元,与上基本持平;教育支出76052万元,增长15.3%;科学技术支出1992万元,增长18.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45万元,增长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01万元,增长19.2%;医疗卫生支出40123万元,增长46.6%;节能环保支出7751万元,下降24.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211万元,增长23.5%;农林水事务支出75209万元,增长18.8%;交通运输支出8268万元,增长75.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823万元,下降16.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541万元,增长1.7倍;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334万元,增长70.1%;住房保障支出12841万元,增长1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0万元,增长41.2%;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775万元;其他支出等2050万元。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8.35亿元,剔除中省市专项支出9.25亿元后,县本级财政支出2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29.1亿元的100%,增长15.3%。主要用于:

——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支出12.92亿元,比年初预算12.05亿元增加0.87亿元,比2017年支出数12.02亿元增加0.9亿元,增长7.5%,主要是取暖费、艰边津贴、公安干警岗位津贴提标和9月份起县财政配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支出的增加。

——社会保障经费支出4.33亿元,比年初预算4.64亿元减少0.31亿元,比2017年支出数3.12亿元增加1.21亿元,增长38.8%。

——机关事业单位运转及政策性配套支出7.13亿元,比年初预算7.16亿元减少300万元,比2017年支出数7.19亿元减少600万元,下降0.8%。

——动用预备费安排支出5000万元,与年初预算及2017年预算数相持平。

——一般债券利息支出3775万元,比年初预算4500万元减少725万元。

——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支出2.89亿元,比预算1.85亿元增加1.04亿元,主要是按照中省市隐性债务化解要求,积极化解2017年及以前年度财投项目部分工程欠款。

——重大项目支出0.95亿元,主要用于:物流公司资本金0.3亿元,王家庙等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0.2亿元,不良贷款收购处置基金0.2亿元,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补助846万元,防治污染64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528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500万元。

3.县本级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18.43亿元,加上中省市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6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0.88亿元,再加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7万元和调入资金5.06亿元后,全县可支配财力共计29.1亿元,与县本级财政支出29.1亿元相抵,实现当年收支预算平衡。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收入完成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93亿元,占年度收入预算4.28亿元的45.1%,完成年度调整预算1.89亿元的102.1%,较上年下降41.9%。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土地出让金及农业土地开发收入1.4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12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08亿元,公路路产补偿收入0.26亿元。

2.基金支出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51亿元,其中:中省市专项支出0.18亿元,县本级基金支出3.33亿元,县本级基金支出完成调整预算3.35亿元的99.4%,增长56%,其中:征地及拆迁补偿支出7866万元,土地开发相关税费支出1002万元,镇村道路维修改造等支出563万元,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支出439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2460万元,芦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支出1.7亿元。

3.县本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3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1.7亿元,共计3.63亿元,与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33亿元相抵,当年结余0.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23亿元后,当年基金净结余700万元。

(三)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置换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2018年,市财政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2.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15亿元,专项债务9.16亿元。截止2018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1.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84亿元,专项债务9.08亿元。均未超过限额。

2.置换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18年,我县置换一般债券8911万元,专项用于支付纳入债务系统管理的中医院迁建项目及靖安路、南环路、龙升路排水等工程尾欠资金。

(四)本级重大项目投入情况

2018年,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统筹各类资金共安排本级重大项目支出4.18亿元,从资金来源看: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89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44亿元,置换债券安排支出0.37亿元,整合中省市专项资金安排支出0.48亿元;按资金投向看:用于市政及城市创建项目0.6亿元,用于社会事业与民生建设项目1.48亿元,用于乡村振兴建设方面项目1.59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60万元,用于项目前费用、政府购买服务及国有企业资本金等方面0.42亿元。

(五)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抓收入增实力,整体形势稳中向好。在减收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02亿元,增长15.9%,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43亿元,增长31.7%,财政收入创历新高。主要通过做实 “征、催、活、引、争”五篇文章:“征”是征收、征管,挖掘税费潜力,全年完成税收收入12.5亿元,做到“抓大不放小”,确保应收尽收;“是催缴,主动与延长协调沟通,追缴以前年度欠缴地方石油开发费0.45亿元,征收当年应缴石油开发费4.42亿元“活”是盘活,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0.41亿元,避免趴窝现象发生,确保财尽其用;“引”是引资,规范推进PPP项目,用财政小资金撬动金融与社会资本大资源,确保财源广进;“争”是争取,围绕省市重大战略决策,准捕捉上级资金投向,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5.3亿元,较上年增加1.3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0.5亿元),增长9%,有效弥补我县建设发展资金缺口,确保县域经济平稳发展。

2.抓支出强管理,财政资金保质增效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打紧支出预算盘子,优化支出结构,聚焦“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计划、“两区两地一中心”建设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排序安排支出,整体支出水平趋于合理,支出进度不断加快,支出绩效明显提升。全年支出38.35亿元,增长16.8%。概括起来,就是确保“三个到位”,即:运转支出按需求到位,民生支出按政策到位,重点支出按进度到位。全力保障县域经济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

3.抓投入上力度,“三大”战役成效显著。概括为“三个助力”:一是助力脱贫攻坚深入推进。严格履行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协调组职责,按照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和增幅不低于20%的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全年共落实扶贫专项资金9548万元,支出进度达95%,超过了中央要求不低于92%三个百分点。解决了12个计划退出村2.87万贫困村民饮水安全问题;发展村集体经济产业扶贫项目97个,发展山地苹果3662亩;完成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896户;新打深井及配套20眼,安装变压器65台,架设高低线94公里,平整土地480亩,建设水渠4.1公里,硬化道路22公里。落实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230万元,稳步推进首批1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标杆村建设,80个重点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启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将所有脱贫攻坚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扶贫资金兑付,保障全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助力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起草印发《靖边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在市政府债务审计组认定隐性债务的基础上,制定上报《靖边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同时对照化解方案2018年9-12月累计消化隐性债务1.39亿元,超计划化解1038万元,并按季按时上报化解情况,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切实防范重大金融风险。三是助力污染防治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好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资金7676万元,支持大气、水体、土壤、垃圾等方面污染防治工作。

4.抓民生强保障,社会事业持续改善。全年民生支出3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0.7%。在支持农业农村方面,全年投入9.5亿元。其中拨付资金7248万元,用于兑付4.9万户农民168.6万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安排资金1364万元,用于兑付1109户农民15.16万亩退耕还林补贴;落实资金1590万元,用于农机具购机补贴;落实资金500万元,深松耕地20万亩;落实资金1315万元,解决10261人饮水安全问题;投入资金2043万元,用于现代农业建设;安排资金1509万元,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受益人口近13万人;落实资金1242万元,开发高标准农田1万亩。在支持教育事业方面,全年投入3.5亿元。其中安排资金6740万元,落实“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受益学生9.2万名;安排资金1093万元,用于发放0.98万名农村寄宿生生活补贴;安排资金992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1.2万名;落实资金582万元,用于发放2861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生助学金;落实资金4122万元,支持全县薄弱学校改造和教学设施设备更新等;落实资金7150万元,支持金华路小学、十二小、十五小等基础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县教学环境,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在医疗卫生保障方面全年投入2.6亿元。其中安排资金2678万元,用于基本药品零差价补贴,解决全县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安排资金1810万元,用于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资金18432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惠及人数30.05万人。落实资金4027元,继续支持中医院、妇保院迁建,不断改善医疗基础设施,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在社会保障方面全年投入3.1亿元。其中安排资金8659万元,解决2700多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问题;安排资金7737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惠及12.45万人;安排资金1474万元,落实高龄老人补贴政策,惠及1.79万人;安排资金6296万元,用于城乡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安排资金122.2万元,给175名孤儿发放生活补贴;安排资金720万元,给1.41万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配套资金3229万元,用于新农合健康扶贫政策性倾斜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落实资金2240万元,支持儿童福利院、杨桥畔敬老院和殡仪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支持文化事业方面,全年投入0.3亿元。其中安排资金99万元,购买惠民演出200余场;安排资金317万元,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和“两馆”免费开放补助;投入资金2459万元,支持文化馆、图书馆及影剧院、清凉寺等项目建设。

5.抓改革促发展,体制难题逐渐破解。重点做到“四个深化”。一是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实现“目标预算、效益预算、时效预算、阳光预算”的有效整合。二是着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思路,积极创新,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绩效评价。对脱贫攻坚避灾移民等项目的建设资金开展财政重点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着力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全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范围全覆盖、公开内容更细化,公开数据更透明。四是着力深化财税改革。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稳妥推进,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试点进展顺利。

6.抓监督重管理,运行活力不断显现。突出“以查促管”,加大对重大支出、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形成了日常监管、专项监管、追责问效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七个严格”。 一是严格监管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报账专户资金。在服务跟进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加快支付进度规范财务核算。全年支付业务3.8万笔,支付金额38.35亿元。二是严格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全年办理新增资产3831万元、办理处置资产1053万元。三是严格非税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库四是严格“四位一体”财源税源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税收大数据环境下的业务优化。五是严格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程序,从源头上把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六是严格财务专项检查。加强对重大支出、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全年共检查行政事业单位103家,查出不规范资金413.6万元。七是严格财政供养清查。及时注销核减各类人员预算,防止财政资金流失,清理核减各类人员244人,核减经费358.2万元。

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对能源的依赖度过高,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刚性支出增长过快、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呈现,财政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有待提升;项目谋划推进滞后,“资金等项目”现象依然存在;存量债务化解压力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财政收支形势分析:2019年,经济运行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从有利因素分析: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优先支持西部大开发,将有力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必将为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新动能。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全域旅游的全面启动将成为我县新的经济增长极。从不利因素分析:我县经济结构单一,产业层次低,民营经济发展滞后,给全县经济运行带来较大影响。石油价格回落不定,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存在潜在的减收压力,特别是国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在短期内将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而政策性调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级配套等刚性支出必须得到保证;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等,对财政保障能力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综合分析,2019年我县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异常突出。可以概括为“五难”,地方财力新增难、资金筹集调度难、经济发展保障难、隐性债务控制难、遗留问题消化难。

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两区两地一中心”为奋斗目标,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和政策,在补短板和推动改革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发挥更大作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基本民生资金需求,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深化财税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预算管理水平;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收入安排情况。

1)地方财政收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按增长6%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08亿元,力争11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拟按同口径增长4.2%安排,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为16亿元,力争16.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是:

税收收入11.84亿元,其中:增值税5.31亿元,资源税0.68亿元,所得税0.5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64亿元,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目2.71亿元。

非税收入4.16亿元,其中:专项收入2.4亿元,主要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0.72亿元;罚没收入0.4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5亿元;其他非税收入0.14亿元。

2)地方石油开发费收入。2019年,预计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原油产量90万吨,每吨按550元征收,预计地方石油开发费收入4.95亿元。

2.财力预计情况。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9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31.2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亿元,石油开发费收入4.95亿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0万元,调入残次林地增减挂钩指标收入及盘活存量资金3.1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结余3.42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31.26亿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8.5亿元,预计全年总预算财力为39.76亿元。

3.支出安排情况。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9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39.76亿元,增长3.5%。具体支出项目预算情况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51亿元,教育支出8.57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亿元,医疗健康支出3.2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7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7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3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98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4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4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3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13亿元,预备费0.5亿元,科学技术及商业流通等其他支出0.6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48亿元。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41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19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7.51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3.81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3.61亿元,对企业补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2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48亿元,预备费及年初预留2.83亿元,其他支出0.37亿元

2019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9.76亿元,剔除中省市专项支出8.5亿元后,县本级财政支出31.26亿元,2018年支出数增长7.2%。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支出拟安排16.1亿元,比2018年支出数14.9亿元增加1.2亿元,增长8%,主要是安排2014年10—2015年12月预扣个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和人均300元调资增资。

——社会保障经费支出拟安排2.51亿元,比2018年支出数2.34亿元增加0.17亿元,增长6.8%。

——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及政策性配套支出拟安排7.57亿元,比2018年支出数同口径减少5100万元,下降6.7%。

——总预备费拟安排5000万元,与2018年安排数相持平。

——一般债券利息支出拟安排4800万元。

——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支出拟安排4.1亿元,具体安排情况为:解决财投遗留项目建设资金1.2亿元;安排发改项目建设资金2.65亿元,其中:2018年完工项目0.55亿元,2019年续建新建项目2.1亿元(其中科技经费655万元);政府购买和委托代建项目2200万元;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245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13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9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2.2%;公务接待费4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45.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收入安排情况。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4.68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5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收入4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

2.财力预计情况2019年,预计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68亿元,加上中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2000万元,共计4.88亿元。

3.支出安排情况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46亿元,剔除中省专款支出2000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26亿元,其中:土地征用、报批及税费等支出拟安排0.92亿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拟安排0.34亿元。

2019年,预计政府性基金财力4.88亿元,预计政府性基金支出1.46亿元,收支相抵,预计结余3.42亿元,拟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因我县国有企业均无经营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以空表反映。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9年,预计县级统筹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3.59亿元,预计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55亿元,收支相抵,预计结余1.04亿元。分项目预算情况为: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收入9820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790万元,各级财政补助8030万元),预计支出7930万元,预计结余189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收入24960万元(其中:个人缴费784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17120亿元),预计支出17160万元,预计结余7800万元。

3.生育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100万元,预计支出420万元,预计结余680万元。

(五)石油开发费欠缴及动用专款平衡本级预算情况

截止2018年底,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累计欠缴我县地方石油开发费9.55亿元(2015年欠缴1250万元,2016年欠缴4.975亿元,2017年欠缴4.27亿元,2018年欠缴1800万元),成为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达账项,2016—2018年地方石油开发费缓缴形成的本级财政预算缺口,全部动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进行了平衡弥补。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拟实行滚动预算,待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将所欠缴的石油开发费清缴后,调整归位用于支付所平衡的专项转移支付及隐性债务的解

三、2019年主要财税政策和财政重点工作

1.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中省市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税率和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政策,落实好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1.4亿元。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重点关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产量和价格走势,挖掘潜力,堵塞漏洞,坚持依法征税,制定征收计划,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同时,积极培植新的财源,用足用活各类财政政策,加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2.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增进民生福祉统筹好财政资金和政策,加大力度,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通过打紧预算盘子、加强盘活存量力度、大力争取省市补助收入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多渠道引水,做大蛋糕、做强实力。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需求,及时足额兑现国家出台的工资调整政策;保障政权基本运转、维稳及公共安全支出需求;优先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五保等社会保障支出;认真落实中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在建续建项目、推进重大新建项目,充分发挥资本运营和PPP模式撬动功能,努力破解重大项目资金瓶颈,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千方百计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继续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提高整合实效,加强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衔接,紧盯目标,突出示范,重点突破,助力脱贫任务圆满完成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开前门” 和“堵后门”并举,大力争取专项债券,破解重大项目资金瓶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按照《靖边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支持林业建设五年大提升行动和城镇绿化、绿色长廊等林业重点工程,支持城区散煤燃烧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和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治理,支持黑臭水体和污水垃圾治理,全力推进“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场保卫战。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省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部署,积极配合上级部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逐步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大支出绩效评价力度,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加快和规范预算执行,紧盯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两个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5.强化财政监督效力,大力夯实依法理财基础。进一步细化预算内容,全面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情况,严格履行预算编报程序,认真落实人大决议。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做好联网信息系统建设的配合工作,为人大监督提供基础保障。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加大对重点支出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2019年,我县财政收支和财政改革发展任务都十分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地方财政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4.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6.返还性收入: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7.财力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8.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10.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公议费、培训费、专用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机关资本性支出(一):指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13.机关资本性支出(二):指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1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指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1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指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的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7.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8.调入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包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9.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2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