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边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4月27日在靖边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靖边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和繁重发展任务,财政工作面临全新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双重压力,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税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两区两地一中心”建设目标,统筹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县经济平稳运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9年,财政总收入完成9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6亿元的100.2%,下降5.7%。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3.5亿元的100.6%,下降26.3%。地方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为:
税收收入10.4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6.9%,下降16.3%,其中:增值税4389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6278万元,企业所得税3505万元,个人所得税742万元,分别下降27.6%、18.3%、35.2%,主要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出现不同程度下降;资源税6524万元,下降28.9%,主要是上年基数含一次性收入4000万元;房产税1809万元,下降14.9%,主要是上年基数含榆能化补缴以前年度税款;印花税3438万元,增长28.1%;城镇土地使用税6049万元,增长39%,主要是“破难查漏”追缴了以前年度欠缴税款;土地增值税761万元,增长124.5%;车船税3134万元,增长9.1%;契税3736万元,增长201%,主要是靖边采油厂永征地缴纳契税1600万元;耕地占用税4345万元,下降45.6%;环保税219万元,增长38.6%。
非税收入3.1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3.1%,下降42.9%,主要是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非税收入大幅减少。其中:专项收入25141万元,下降17.6%;行政事业性收费2425万元,下降84.3%;罚没收入1974万元,下降58.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813万元,下降57.8%;其他收入5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财政总支出44.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44.03亿元的99.9%,增长14.8%。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11万元,增长32.2%,主要是机构改革调整部分支出科目和本科目下的重点项目支出增加;国防支出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626万元,增长10.3%;教育支出79022万元,增长3.9%;科学技术支出630万元,下降68.4%,主要是科技项目投入减少;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246万元,增长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09万元,增长39.1%,主要是补缴了2014年以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医疗健康支出35495万元,下降11.5%,主要是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减少;节能环保支出8929万元,增长15.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076万元,增长33.9%;农林水事务支出88917万元,增长18.2%,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增加支出;交通运输支出6300万元,下降23.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286万元,增长12.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0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295万元,增长68.3%,主要是残次林地开发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8116万元,增长41.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03万元,增长9.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8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4618万元;其他支出等818万元。
2019年,全县财政总支出44.01亿元,其中:中省市专款支出10.8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专项支出1.3亿元;县本级财政支出31.8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1.82亿元的100%,增长9.3%。县本级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6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6.67亿元的100%;社保经费支出1.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93亿元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运转及政策性配套支出7.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7.55亿元的100%;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0.4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0.46亿元的100%;本级重大项目支出4.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4.71亿元的100%。
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13.58亿元,加上中省市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75亿元(中省市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再加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5万元和调入石油开发费、残次林地开垦费等13.4亿元,共计31.82亿元,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2亿元相抵,实现当年收支预算平衡。
2019年,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1亿元,安排易地扶贫移民债券支出1.31亿元,当年新增一般债券收支平衡。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9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2.96亿元的100.3%,增长53.9%。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土地出让金及农业土地开发收入2.7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2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61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
2.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3.12亿元的98.1%,下降12.8%,其中:中省市专款支出0.14亿元,下降22.2%;县本级基金支出2.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2.92亿元的100%,下降12.8%,主要用于:征地及拆迁补偿4229万元,土地开发税费1708万元,专项债券付息3311万元,芦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亿元。
3.县本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97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亿元,共计4.97亿元,与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92亿元相抵,当年基金结余2.05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均无经营收益,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暂未编制,并以空表反映。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县县级统筹的3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69亿元,完成预算3.59亿元的158.6%;支出2.37亿元,完成预算2.55亿元的92.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32亿元。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0.98亿元的110.2%;支出0.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0.79亿元的103.8%,当年结余0.26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2.5亿元的180.3%,主要是补缴2018年9月前个人缴费;支出1.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72亿元的90.1%,当年结余2.95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00万元的97.1%,当年未支出,当年结余1068万元。
(五)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再融资债券使用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19年,市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5.62亿元,比2018年下达数22.16亿元新增限额3.4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14.46亿元,专项债券限额11.16亿元。截止2019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5.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14.14亿元,专项债券余额11.08亿元。均未超过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再融资债券使用情况
2019年,我县再融资债券6226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当年到期一般债券本金。
(六)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应减尽减,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全年累计减免优惠税费5.6亿元,切实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2.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兜住“三保”底线。2019年,减税降费影响当年地方财政收入达1亿元,为全面应对减税降费对本级财政平衡造成的压力,我县制定了过“紧日子”保“三保”八项措施。在支出方面,全县部门单位运转经费年度预算压缩5%以上,压缩经费1200万元,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严控追加一般性支出。同时在加大筹集财力方面,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存量沉淀资金1.02亿元,全部用于“三保”和重大民生支出,“三保”得到有效保障。
3.多措并举稳增长,促进经济平稳回升。一是支持工业稳增长。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支持经济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县财政安排激励奖补资金345万元,争取中省市扶持资金955万元,大力培育规上企业,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2.78亿元,切实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成立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着力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三是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全县进入财政部PPP管理库项目3个,总投资17.2亿元。其中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2.77亿元,一期计划投资6.86亿元,已签订合同并成立项目公司,进入执行阶段;东过境危化通道及物流中转区项目投资2.19亿元,已签订合同并成立项目公司;龙洲丹霞旅游专线项目投资2.24亿元,已签订合同。
4.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努力破解财力瓶颈。一是争财力争政策。两年来,不断向中省市财政部门呼吁,反映我县由于财政体制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困难,初步扭转了省市层面对我县的认识,并得到了相应的支持。全年共争取到位一次性新增财力1.3亿元,追缴长庆油田分公司2009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间水土保持费1005万元,清缴延长集团石油开发费1亿元。二是争政府债券。及时捕捉政策倾向,积极申报项目,全年争取到位债券资金近4亿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一般债券1.3亿元,棚改专项债券2亿元,再融资债券0.62亿元。同时,对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的保障性住房和西新区开发项目欠款3.6亿元申请了置换债券,目前已经财政部陕西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审查认定,待财政部审查批复。三是争专项资金。为激发调动全县向上争资积极性,按照“六抓六确保”要求,报政府出台了《靖边县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办法》,积极配合申报项目,全年争取到位专项资金近13亿元。有效弥补我县建设发展资金缺口,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5.聚焦资金投入监管,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在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做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融合。全年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17亿元,全力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推进全年减贫任务完成,实现所有贫困村退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实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对照中省市巡察扶贫反馈的问题,全面梳理、认真整改,建章立制,补齐攻坚短板。落实乡村振兴专项资金0.78亿元,稳步推进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1个标杆村建设,52个重点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有限资源助力脱贫攻坚战。
6.尽力消化隐性债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照《靖边县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将2019年计划化解的隐性债务1.2亿元纳入预算,全年累计消化隐性债务3.26亿元,完成年度化解任务的271.7%,同时按月按时上报我县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及时更新隐性债务台帐。转发《陕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问责办法(试行)》,明确责任主体和问责情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7.积极支持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资金2405万元,用于城乡污水处理;安排资金7044万元,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拨付资金1.97亿元,用于天保和生态效益林及重点区域绿化等;安排资金130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煤改气气价补贴;安排资金149万元,用于大理河过境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安排资金905万元,用于环境污染防控处置。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8.民生保障不断增强,社会事业持续改善。全年民生支出3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0%。在支持农业农村方面,全年投入2.9亿元。其中拨付资金8314万元,用于兑付6.25万户农民166.39万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安排资金1466万元,用于兑付8402户农民7.94万亩退耕还林补贴;落实资金2530万元,用于农机具购机补贴;落实资金285万元,深松耕地9.5万亩;落实资金7824万元,解决7.3人畜饮水安全问题;投入资金3278万元,用于现代农业建设;安排资金1460万元,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受益人口近12万人;落实资金2490万元,开发2万亩高标准农田;落实资金1459万元,用于惠农保险保费补贴。在支持教育事业方面,全年投入2.7亿元。其中安排资金3403万元,落实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惠及学前幼儿2.4万名;安排资金2340万元,落实“零收费”补助政策,受益学生6.3万名;投入资金2185万元,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生免学费补助公用经费;安排资金872万元,用于发放0.74万名农村寄宿生生活补贴;安排资金1169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1.6万名;落实资金547万元,用于发放2185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生助学金;落实资金3550万元,支持全县薄弱学校改造和教学设施设备更新等;落实资金8985万元,支持中小学基础教育设施建设;落实资金1981万元,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教学环境,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在支持医疗卫生保障方面,全年投入3.2亿元。其中安排资金2055万元,用于基本药品零差价补贴,解决全县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安排资金2482万元,用于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资金2.5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惠及人数30.13万人。落实资金2098万元,继续支持中医院、妇保院迁建。不断改善医疗基础设施,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在支持社会保障方面,全年投入2.9亿元。其中安排资金9350万元,解决2753多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问题;安排资金8235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惠及31.1万人;安排资金1505万元,落实高龄老人补贴政策,惠及1.84万人;安排资金6094万元,用于城乡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安排资金70万元,给66名孤儿发放生活补贴;安排资金735万元,给6000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配套资金1783万元,用于新农合健康扶贫政策性倾斜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落实资金1063万元,支持福利院、敬老院和殡仪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支持文化事业方面,全年投入3000万元。其中安排资金128万元,购买惠民演出200余场;安排资金662.72万元,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和“两馆”免费开放补助;投入资金1880.15万元,支持文化馆、图书馆及影剧院、清凉寺、天赐湾革命旧居等项目建设。在支持住房保障方面。全年拨付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1亿元,用于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居民住房租赁补贴等,努力改善城区群众居住条件,全面完善城市功能。
9.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巩固改革成果。一是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和公用经费定员定额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全面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全县部门试编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向上争资项目库,为科学编制预算夯实基础。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有序推进,全县52个部门申报整体绩效目标,并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做到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四是预算信息公开常态化,全县部门和乡镇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配合省市财政部门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事权改革,建立权责对等现代财政体制。六是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基本实现全方位监督。七是加快陕西财政云推广,确保核心系统2020年1月1日在上线运行,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财政系统“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问题。八是起草编制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逐步亮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推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认真履行财政出资人职责。
10.强化财政监督效力,夯实依法理财基础。一是严格“四位一体”财源税源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税收大数据环境下的业务优化,定期发布财政经济运行检测分析报告,不断优化征收监管职能。二是严格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从源头上把好财政资金审核关。全年累计完成采购315次,采购金额3.17亿元,节约资金2078.1万元。完成评审项目100个,送审金额7.51亿元,审定金额6.8亿元,审减金额0.71亿元。三是严格重大支出、重点行业,特别是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全年开展专项检查7次,涉及22个乡镇106家行政事业单位,查出不规范资金243.5万元,作出处理处罚单位31家,收缴存量资金1549.11万元,收缴非税收入69.53万元,处理呆死账7.42万元,纠正违规问题资金97.62万元。四是积极配合审计工作,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确保各项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2019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高度依赖油气产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加之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入大幅下滑;“三保”支出与化解隐性债务、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叠加,收支矛盾异常尖锐;刚性支出增长过快、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呈现,财政保障能力有限;预算绩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广度和深度不足;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过“紧日子”思想认识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0年,宏观经济运行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从有利因素分析: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将在2020年提质增效,省上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市上围绕实现“三大目标”、发挥“两个更大”作用,这些都为我县经济发展带来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经济转型关键时期,我县全域旅游全面启动、物流园区及煤炭资源建设开发加快,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较好的基础。从不利因素分析: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石油价格回落尚未触底,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疫情影响等因素,存在潜在的减收压力,加之2020年国家将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增值税税率降低政策从2019年4月1日起大规模实施,2020年要全年实施,减税额将进一步扩大,财政收入增长十分艰难。同时,各个领域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三保”、三大攻坚战特别是化解隐性债务、消化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等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对支出的需求很大,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相当尖锐,收支平衡压力前所未有。
(二)2020年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十八届七次全会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两区两地一中心”为奋斗目标,用好用活财政资金,落实积极的财力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推动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以收定支”的原则,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业务经费和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保障“三大攻坚战”、债券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等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资金需要;大力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98亿元,增长2.1%。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拟按同口径增长5.2%安排,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为14.2亿元,主要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为:
税收收入10.27亿元,其中:增值税4.3亿元,所得税0.39亿元,资源税0.72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45亿元,房产税0.2亿元,印花税0.34亿元,车船税0.3亿元,耕契两税0.9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57亿元,土地增值税和环保税0.1亿元。
非税收入3.93亿元,其中:专项收入2.64亿元,主要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0.54亿元;罚没收入0.4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35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20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县级可支配财力预计3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2亿元,上级财力及专项补助收入5.3亿元,调入残次林地指标挂钩收入3.2亿元,调入盘活存量资金0.36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结余1.62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5.32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县级可支配财力30亿元,加上中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亿元,预计总预算财力为40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40亿元,其中县本级支出30亿元,中省市专款支出10亿元,下降9.1%。具体支出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06亿元,教育支出7.17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亿元,医疗健康支出3.99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69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1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4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89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25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28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3亿元,预备费0.3亿元,科学技术及商业流通等其他支出1.3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49亿元。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划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57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65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5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7.29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8.18亿元,对企业补助0.2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4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1亿元,预备费及年初预留1.59亿元,其他支出0.86亿元。
2020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亿元,按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为:
——人员经费拟安排支出16.3亿元,占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54.3%,比2019年支出数16.67亿元减少0.27亿元,主要是上年安排了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扣个人部分。
——公用及业务经费拟安排支出5.9亿元,占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19.7%。
——政策性民生补贴补助拟安排支出4.2亿元,占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14%。
——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拟安排支出0.7亿元。
——本级重大项目拟安排支出2.6亿元,其中:本级重点建设项目支出1.95亿元,政府购买和委托代建项目支出6575万元。
——总预备费拟安排3000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128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1.5%。分项目预算情况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1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0万元,主要是纪委等部门更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4.4%;公务接待费31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22.5%,主要是坚持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基金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县级收入预算拟安排3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农业土地开发收入2.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3项基金收入0.2亿元。
政府性基金县级收入预计3亿元,加上专项基金补助0.2亿元,共计3.2亿元。
2.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1.58亿元,其中:中省市专项支出预算拟安排0.2亿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1.38亿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安排情况为:土地征用、报批及税费等支出0.85亿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0.53亿元。
2020年,预计政府性基金财力3.2亿元,预计政府性基金支出1.58亿元,收支相抵,预计结余1.62亿元,拟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5.5亿元(石油开发费),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拟安排0.18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收支相抵,预计结余5.32亿元,拟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县级统筹的两项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3.4亿元,预计支出2.89亿元,收支相抵,预计结余0.51亿元。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16亿元(个人缴费2900万元,财政补助8700万元),预计支出0.96亿元,预计当前结余0.2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收入2.24亿元(个人缴费7500万元,财政补助14900万元),预计支出1.93亿元,预计当前结余0.31亿元。
(七)石油开发费欠缴及动用专款平衡本级预算情况
截止2019年底,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累计欠缴我县地方石油开发费9.3亿元,成为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达账项,2016—2019年因地方石油开发费缓缴而形成的本级财政预算缺口,动用上级专款9.2亿元进行了平衡弥补。待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清缴所欠石油开发费后,全部用于调整归位所平衡的专款。
三、2020年主要财税政策和财政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省市县精神,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四个原则开展财政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着力落实提质增效的财政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市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重点关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产量和价格走势,挖掘潜力,堵塞漏洞,坚持依法征税,制定征收计划,确保应收尽收。继续开展“破难查漏”,狠抓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力争实现收入奋斗目标,出现超收按程序报告全部用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发改完工项目等。
(二)着力支持重大项目和新型产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推进阶段性重大事项。抓住国家实施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大力争取新增政府债券和中省市专项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二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支持经济发展的一揽子激励奖补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传统产业和现代特色农业振兴发展,不断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用足用活PPP政策,撬动社会资本,补齐基础设施和民生重大项目短板。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三)着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高度关注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减收下的财政收支平衡问题。坚决贯彻中省市县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严控追加一般性支出。统筹各类资金,坚持“三保”尤其是“保工资”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预算安排不留缺口。
(四)着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紧盯对标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任务,突出示范,重点突破,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不摘”要求,严守脱贫攻坚现行目标标准,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统筹确定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认真整改“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中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继续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力度。做好扶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衔接,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坚决贯彻中省市县要求,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源头管控,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专项债券管理,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益。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切实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支持城区散煤燃烧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治理和燃煤锅炉拆改治理;继续支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提高污水处理水质标准,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支持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推进垃圾分类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发展行动。全力推进”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保卫战。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千方百计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统筹财政资金和政策办好民生实事,全力处理好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着力做好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工作,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等补贴政策。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城区学校和幼儿园建设,改善薄弱学校教学环境,落实各项教育补贴政策。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支持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政策。落实退休人员财政代发项政策,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落实住房货币补贴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支持全市第三届中学生运动会场馆建设和筹办工作。千方百计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六)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财政管理新机制。一是按照中省市部署,积极配合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好增值税留抵分担机制,做好消费税相关品目下放及征收环节调整工作。二是全面落实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做好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三是调整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人员配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四是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确保按要求公开到位。五是大力推进财政云推广应用,确保2020年全面上线运行。
(七)着力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全面提升依法理财能力。进一步细化预算内容,严格履行预算编报程序,全面向人大报告支出预算及政策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完善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做好联网信息系统建设的配合工作,为人大监督提供基础保障。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加大对重点支出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2020年,我县财政收支和财政改革发展任务非常艰巨,具有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挑战多等特点。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提高政治站位、底线思维能力,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出新的贡献。
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地方财政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4.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6.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7.财力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8.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10.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公议费、培训费、专用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机关资本性支出(一):指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13.机关资本性支出(二):指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1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指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1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指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的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7.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8.调入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包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9.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2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21.陕西财政云:采用全面云化模式,实现各区域基础设施的云化+财政应用微服务化,采取大应用拆分成小应用,快速迭代、持续交付、资源弹性分配,快速响应业务需求,充分发挥云的优势,彻底解决长期困扰财政部门的数据标准庞杂、业务流程脱节、信息资源分散、数据无法共享等问题。已经上线的陕西财政云,打通了财政资金从预算到支付再到核算的主体业务流程,国库支付业务实现了电子化无纸化办理,既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支付效率,又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