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3-06 20:47 来源: 靖边人大

靖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3月4日在靖边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靖边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 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靖边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2年,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正确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九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县委“1365”战略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1,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13次,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2次,确保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法官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2022年,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3279件,审执结12494件,收结案总数连续5年位居全市前列,结收比为1.01,位居全市第二,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57件,高出全省法院平均值84件。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助推更高水平平安靖边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受理刑事案件459件,审结427件,判处罪犯49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58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418人。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众型、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盗窃、诈骗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等案件78件,审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9·17”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件,判处罪犯22人。依法严惩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6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贩卖毒品,组织、介绍、容留卖淫,开设赌场犯罪等案件36件,不断巩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果;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审结危害公共安全、销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安全、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等案件221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347件,审结6842件。服务保障“六稳”“六保”2,妥善化解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涉企纠纷301件;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审结民间借贷、涉金融借款等案件2992件,总标的额3.4亿元,助力全县不良贷款率逐年降低;依法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案件1024件,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创业、安心经营;积极助力“保交楼、保民生”行动,依法审理涉房地产案件130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审结婚姻家庭、继承和赡养纠纷等案件1071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妥善审理了我省第一例侵犯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的庞某未成年人文身案件3;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142件,妥善化解了7件因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春耕”“秋收”排除妨害案,确保了4000多亩耕地没有撂荒,1000多亩农作物按时收割,有力的保障了农业生产稳定;关注民生大事,坚持人民至上,审结医疗损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507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府院联动机制4建设,一体推进法治靖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72件,审结64件。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撤销各类行政处罚11件,发出司法建议3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妥善化解涉及靖京医院、县宾馆等事业单位改革引发的纠纷,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告官能见官”成为常态。

持续深化执行攻坚,助力诚信靖边建设建立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5长效机制,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共受理执行案件5333件,执结5101件,执行到位金额4.7亿元。

多措并举,坚决兑现胜诉权益。集中开展“三秦飓风•2022”“驼城春雨”“塞上雷霆”、涉金融、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涉基层群众利益等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执行到位金额1214万元,执行到位率80%,执结了一批“疑难案”“骨头案”,司法权威得到彰显。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工商及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在线查控,全年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等信息9.5万余次,查封扣押车辆69台,查封房产78套。加大财产查封变现力度,发布网络拍卖标的物111件,成交22件,总成交金额1629万元,拍卖溢价率11.24%,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重拳出击,加大执行威慑力。用足用活各种强制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拘传被执行人1159人次,拘留被执行人199人,执行威慑力进一步增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惩戒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1420人次,发布执行悬赏139人次,限制消费4666人次,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深化改革,实现执行工作提速增效。大力推进执行事务集约化、模块化改革,对现有职能分工和人员配置实行分段式、节点式、精细化管理,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构建“大执行指挥中心+小团队”模式,实现归类化办案、流水线运转、全流程监督,缩短执行时限、提升执行质效,平均结案用时同比缩短22天,执行到位率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

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诉讼服务得到新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丰富为民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深化两个“一站式”6和智慧法院建设,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将分散在各部门的送达、保全、鉴定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划归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办理,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大力推广“云上法庭”,累计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69件,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加大司法救助7力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6案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万元,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1.6万元。积极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办结信访案件15件,促进一批信访老案实质性化解。

倾力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推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8,4个基层人民法庭均被评为“达标法庭”。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加强与村委、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的联系,构建“巡回审判+基层组织”的诉源治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四个基层法庭共审结案件2396件,实现近三分之一的民事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加大诉前调解力度,聘请人民调解员入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全年诉前化解纠纷823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0%,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纠纷解决渠道。

聚力助推乡村振兴。坚持服务乡村振兴大局,派驻村工作队坚守乡村振兴一线,帮助村两委加强班子建设,改善村容村貌,认真落实防返贫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完成对脱贫户的遍访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乡村振兴。积极推动产业发展,完成小河镇红石湾村梅花鹿养殖场的二期建设,引进良种梅花鹿106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

全力投身疫情防控。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先后抽调156名干警下沉社区、村委、隔离酒店、高速路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卡点24小时轮值,参加上门核酸采样、高风险区域封控等志愿服务工作,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实现立案、送达、调解、庭审一网通办,确保“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大力加强普法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选派10名法官担任城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7次,对《民法典》、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知识进行专题讲解,发放宣传资料近5000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0余场,在各级媒体累计发表宣传稿件370篇,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深化改革创新,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全面建立审判权责清单,强化员额法官办案责任,落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9的监管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10成为常态。全面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

全面提升审执质效。扎实开展“审判执行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实时跟踪案件审判质效指标运行态势,实行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制度,达到强优势、抓弱项、补短板的效果。“双进”考核指标中,有多项实现纵向进步,横向进位。其中,结收比、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案件发改率等重点指标均保持在全市前列,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目标责任考核先进法院”。积极推进诉前司法鉴定,探索开展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诉前司法鉴定,缩短案件审理时限,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深化案件繁简分流11,扩大速裁案件的审理范围,全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4846件,占审判案件总数的70.28%,平均审理期限28天。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队伍建设焕发新风貌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不断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力学笃行提素质,强化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先后共开展主题学习活动15场次。坚持专题辅导与岗位练兵相结合,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着力点,组织全院干警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参加各类专题培训436人次,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充实审判力量,招聘公务员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辅警7名。一年来,法院共获得省级表彰奖励1个,市级表彰奖励15个,涌现出全省“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全市法院“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驰而不抓作风,强化内部管理。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清廉法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践行“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修订完善了5项规章制度,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2、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13等铁规禁令,推动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强化监督意识,坚决落实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2022年有8名法官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履职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审判员7人。积极配合人大、政协视察调研工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4件。按期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扎实开展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庭审直播案件610件,裁判文书上网4747份,让社会各界“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14,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858件。

各位代表,靖边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的全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特别是在座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靖边法院对长期以来关心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二是法官的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责任制和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个别法官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靖边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为谱写靖边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更高站位,以更强决心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审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更高目标,以更大作为保障中心大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行政审判,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助力诚信靖边建设。

三是坚持更高标准,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坚持司法为民,持续推动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深入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持续拓展两个“一站式”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筑牢司法为民前沿阵地。

四是坚持更高水平,以更大步伐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全面推行速裁审判机制,实现大量简单案件快速审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信息化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以改革创新成果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五是坚持更高要求,以更严作风厚植队伍根基。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树立“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初心如磐,使命在肩。靖边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赓续前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靖边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部分用语说明

1.第一议题(见报告第2页):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

2.“六稳”“六保”(见报告第3页):是指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的政策。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是指: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3.庞某未成年人文身案件(见报告第4页):9月14日,由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某文身店经营者庞某某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靖边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被告庞某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被告庞某某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明确表示将停止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该案是陕西省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

4.府院联动机制(见报告第4页):政府和司法机构之间联合合作的机制,它是指政府和司法机构在法律解释、司法实践和法治实践方面进行联动和协调,积极推行政府和司法机构之间紧密联系的机制,以实现有效地执行法律并保障人民公正受法律的保护。

5.“切实解决执行难”(见报告第5页):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基本实现后,为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难、为形成一套长效机制而树立的一个新目标,即建立有完善的法律规范,强效的法律措施,除执行不能情况外,能有效实现裁判文书确定权利的法治生态。

6.两个“一站式”建设(见报告第6页):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7.司法救助(见报告第6页):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

8.“两化”建设(见报告第7页):标准化、规范化。

9.“四类案件”(见报告第8页):指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能与类案判决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

10.“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见报告第8页):“让审理者裁判”,强调的是给审理者以裁判权,还权于审理者、审判组织,强调突出审理者的地位。“由裁判者负责”,则明确要求“权责相统一、相一致”“谁裁判谁负责”“用权受监督”,这不仅符合权力运行规则,而且也是“让审理者裁判”“谁审理谁裁判”的自然延伸和逻辑发展。

11.繁简分流(见报告第9页):面对紧张的人案矛盾,2019年,人民法院科学合理界定繁简标准,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12.“三个规定”(见报告第10页):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等部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13.“十个严禁”(见报告第10页):《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是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规章文件。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凡违反“十个严禁”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4.人民陪审员制度(见报告第10页):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陪审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

附件二

靖边法院2022年收结案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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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法院2022年审结民商事案件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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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法院2018年-2022年员额法官人均结案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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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法院2022年基层法庭审结案件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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