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边县“十三五”财政工作及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十四五”财政工作计划及202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20 13:29 来源: 靖边人大

关于靖边县“十三五”财政工作及2021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十四五”财政工作计划及202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22年3月16日在靖边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靖边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靖边县“十三五”财政工作及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十四五”财政工作计划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三五”财政工作及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的严峻考验,面对财政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压力和挑战,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以非常之谋化解非常之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县域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进中向好,成功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

1.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总体呈现“Λ”态势,虽受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但整体上较为理想,五年累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5.35亿元,从2016年的12.18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14.5亿元。尤其是2018年更是创历史新高,达到18.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向好,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2.减税降费力度空前。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期间累计减免优惠税费达到8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3.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县公共预算总支出181.8亿元,较“十二五”增长19.6%。县本级公共预算支出139.5亿元,较“十二五”增长27.5%。人员工资从2015年的11.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6.3亿元,政策性民生补贴补助县级配套从2015年的3.0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4亿元,归还融资本息从2015年的0.6亿元增加到2020年1.3亿元。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全县运转及业务经费从2016年6.4亿元下降到2020年6亿元,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

4.全力支持三大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全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近5亿元,助力全县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圆满完成。全县投入环保专项资金4.8亿元,提升县镇环境卫生治理、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持续加大县级环保投入,全力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成立隐性债务领导小组,制定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累计化解隐性债务6.4亿元,较化解方案多化解2.4亿元,不断强化监督问责意识,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5.民生投入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全县就业支出4亿元,解决低收入人群就业和技能培训;全县教育支出14亿元,落实各项民生配套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设施设备投入;全县社会保障支出16.8亿元,强化敬老院、福利院建设,及时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和高龄补贴,足额配套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全县医疗卫生支出10.9亿元,建设搬迁三家公立医院,解决全县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县公共文化支出2.6亿元,完成影剧院、图书馆改造,支持农村文化和“两馆”免费开放;全县住房保障支出3.7亿元,解决困难群众租赁住房问题,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6.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基本推开,预决算公开更加全面,乡镇财政改革工作圆满完成,“财政云”系统顺利运行,职能组建划转工作顺利完成。

7.主动作为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多次与省市财政沟通、对接,累计争取一次性财力补助5.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9亿元,有效弥补了刚性支出缺口;争取新增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5.9亿元,切实推动了芦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争取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10.4亿元,保障了政府性债务按时还本付息,有效缓解县级支出压力。加强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积极推进PPP项目,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东过境危化通道及物流中转区项目有序开工建设,龙洲丹霞旅游专线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有效撬动了社会资本。

(二)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财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县经济稳定恢复,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财政总收入113亿元,完成预算106亿元的106.6%,增长9.7%。地方财政收入17.39亿元,完成预算15.5亿元的112.2%,完成调整预算17.2亿元的101.1%,增长19.9%。地方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为:

税收收入11.99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8.9%,收入质量提高5.3个百分点,增长29.8%。其中:增值税47214万元,增长43.5%;城市维护建设税24287万元,增长3.2%;资源税14952万元,增长121.8%;企业所得税5483万元,增长149.7%;个人所得税1897万元,增长108.9%;印花税3403万元,增长33.5%。以上6项税收增长主要是原油、成品油及油气化工等产品价格上涨增加收入。房产税1625万元,土地增值税833万元,契税3624万元,分别增长9.4%、100.2%、186%,主要是房产交易量增加。车船税4408万元,增长30.8%。城镇土地使用税7699万元,耕地占用税4305万元,分别下降17.6%、42.5%,主要是去年一次性收入抬高了基数。环保税183万元,增长13%。

非税收入5.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1.1%,增长2.6%。主要是矿业权出让收益一次性收入增加。其中:专项收入28320万元,增长3.6%;行政事业性收费7021万元,下降26.8%;罚没收入6401万元,增长84.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2137万元,增长9.3%;其他收入14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2亿元(其中中省市专款支出11.58亿元,县本级支出33.54亿元),一般债券县级还本支出0.45万元,支出总计45.12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230万元,教育支出859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9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15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06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72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78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02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6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8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8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17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4695万元,其他支出等1005万元。

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33.54亿元的100%,同口径增长13.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7.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公用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政策性民生县级配套支出4.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本级重大项目支出4.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一般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0.47亿元;预备费安排支出0.6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县级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9亿元,预计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8.96亿元,调入资金7.7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共计35.11亿元,减去上解支出0.54亿元,实际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可支出财力34.57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3亿元,用于归位专款。

总体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共计35.11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收入12.83亿元,上年结余1.52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0.97亿元,收入总计50.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2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0.97亿元,上解支出0.54亿元,支出总计46.63亿元。收支相抵,预计结转下年支出3.8亿元,全部为中省市专款结转。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8.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51亿元的100.5%。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土地出让收入及农业土地开发收入8.1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22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9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0.13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6.08亿元,其中中省市专项支出0.33亿元;县本级支出5.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5.77亿元的99.7%。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及土地开发税费等5.3亿元,专项债券付息0.43亿元,职中操场项目150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55亿元,支出5.75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结转1150万元;县级基金结余2.6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总体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55亿元,加上中省市专项转移支付预计0.25亿元,上年结余0.45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0.52亿元,收入总计9.7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08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0.52亿元,调出资金2.68亿元,支出总计9.28亿元。收支相抵,预计结余0.49亿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结转0.37亿元,专项债券结转115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亿元(其中清收以前年度4.94亿元,取消石油开发费延长集团固定缴纳国有资本收益6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785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市专项补助收入11.9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9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2亿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1%,主要是省上清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全县工人和合同制干部个人缴费部分;支出3.36亿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8.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8亿元,支出0.89亿元,当年结余0.3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4亿元,支出2.47亿元,当年结余1.47亿元。

5.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再融资债券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1年,市财政下达我县政府性债务限额28.6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16.42亿元,专项债券限额12.27亿元。截止目前,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8.0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15.95亿元,专项债券余额12.11亿元。未突破限额。

(2)再融资债券情况

2021年,我县转贷再融资政府债券14920万元,其中用于偿还一般债券到期本金9740万元,用于偿还专项债券到期本金518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市县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核实后,再向常委会报告。

6.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强化应急资金保障,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建立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不断调整支出结构,突出疫情资金优先位置,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全面做好疫情期间资金保障工作,落实各项税费优惠、“绿色通道”采购等政策,全年累计安排县级疫情防控资金1967万元,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管理。

(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财政收入征管。一是继续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全年累计减免优惠税费2.2亿元。免费为916户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担保2.9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征收专班6个,明确各专班收入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征收主体责任,全年地方财政收入超收1.7亿元,清收以前年度石油开发费4.94亿元,确保应收尽收,依法征收。

(3)向上争资成效显著,全力破解财力瓶颈。一是进一步修定完善《靖边县2021年向上争取财政资金考核奖励办法》,从制度上全面形成“争资”合力。紧盯中省重大战略决策,精准捕捉资金投向,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省级奖补资金基数0.15亿元,落实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争取到位一次性财力0.86亿元。二是经过多次沟通、对接,省政府10月份已经确定,从2021年起取消石油开发费收缴政策,以近三年石油开发费平均数测算核定基数,省市通过固定转移支付每年给予补助4.4亿元,确保此项收入均衡稳定,努力破解县本级财力短缺难度。

(4)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保”支出得到保障。为全面应对各种不利因素造成本级财政平衡的压力,按照“全盘考虑、统筹规划、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预算不留硬缺口。年度预算执行中,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化解“三保”风险,做到工资能够按月放发,运转能够按标准保障,民生能够按政策配套,并补发了2020年干部职工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取暖费,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全年“三保”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5)统筹各级各类资金,支持“三大攻坚战”。一是根据中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我县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确保县本级财政预算投入不低于上年,用于全面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累计投入产业资金1.08亿元,占比达到69%,实现18个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落实322户产业户帮扶,完成212户危房改造任务,安排全县81支驻村工作队和225名驻村人员工作经费及补助,实施马铃薯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良种羊繁育基地建设、农副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建设及果树产业等项目,全面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做优。二是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县级环保投入,全力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资金2137万元,用于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安排资金6734万元,用于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安排资金1263万元,用于居民冬季采暖天然气气价补贴;拨付资金0.95亿元,用于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拨付资金650万元,用于东坑污水管网建设;拨付资金438万元,用于城区除尘降霾;安排资金148万元,用于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治理。三是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夯实债务单位主体责任,鼓励债务单位统筹各类资金积极消化债务。多渠道筹措资金,累计化解隐性债务1.23亿元。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意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6)坚持尽力而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业方面,拨付9893.6万元,解决272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拨付300万元,举办就业技能培训;拨付173.6万元,发放见习生生活补贴;拨付67.7万元,用于以工代训。社会保障方面,拨付0.94亿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 拨付340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拨付1488.6万元,用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配套; 拨付6383.8万元,发放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拨付1647.9万元,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拨付626.6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证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教育方面,安排2948.7万元,落实学前三年免保教费政策;拨付1014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拨付284万元,用于学前一年贫困幼儿补助。安排2952.8万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政策;拨付7143万元,用于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845.9万元,用于农村寄宿生生活补贴;拨付1189.9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拨付3224.3万元,用于高中和中等职业学生免学费补助;拨付673.4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生助学金。拨付0.66亿元,支持中小学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及薄弱学校改造等。安排2039万元,提高教师待遇。医疗卫生方面,拨付3544.6万元,用于基本药物综合补助,解决全县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拨付2150.5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方面,拨付182万元,购买惠民演出;拨付197.9万元,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和“两馆”免费开放补助;拨付461.2万元,支持长城保护;拨付919万元,支持榆林市“十五运”成功举办。住房保障方面,拨付72.9万元,解决困难群众租赁住房问题;拨付247万元,支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拨付459.8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7)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管理新机制。一是全面落实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县部门申报整体绩效目标,并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同时做到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全覆盖,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评价。二是坚持预算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做到按要求全面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依法向县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四是“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全面上线运行,全面实现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资金支付“无纸化”、资金运行“透明化”、财政管理“数字化”。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倒逼财政更加规范管理。

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高度依赖油气产业,亟需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新税源;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不足,评价结果应用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三保”支出与疫情防控、消化隐性债务和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叠加,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四是历史遗留问题消化艰难,社会舆论强烈;五是预算约束还不够强,部分单位过“紧日子”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努力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财政工作计划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十四五”财政工作计划

总结这些年的财政实践,“十四五”期间,全县财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为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部署要求,紧扣“1365”战略目标,确保到2025年,财政总收入达到13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5亿元,年均增长均在6%左右。这个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为我们做好“十四五”提供了遵循和指南,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部署要求,理清思路、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谋划好、安排好“十四五”财政各项工作。总体上,要把握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要找准财政定位。在国民经济循环体系中,财政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环节息息相关,可以说财政连接着供需两端。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财政承担着管好人民群众“钱袋子”,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撑的责任。主要工作就是“生财、聚财、为民理财”,做大做优蛋糕,科学分配蛋糕。要对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的重大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交办的重大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力保障;要管好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

二是要扛起财政担当。财政工作有着鲜明的政治属性,一切业务工作都要服从讲政治这个总纲。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贯穿“十四五”财政工作的主题主线,在支持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社保基金、“三保”等财政风险,增强风险预见性、预判性,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守住财政安全运行的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财政环境;要做好财政政策集成研究和储备,优化财政支持的方向、重点和方式,着力打通堵点、破解难点、消除痛点,为全县“1365”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要实现财政作为。要找准财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坐标和定位,着力构建和完善系统完备、法治健全、权责清晰、公平普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原则,结合当前财政实际,大力推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基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通过财政改革利益破冰。在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财政评审、税源普查、国有资产管理等过程中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要求,逐步构建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财政运行体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集中财政保障好大事中的大事,要事中的要事。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1.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2年,全县经济稳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加之物流园区运行,无人机基地和煤炭资源开发,残次林地指标交易逐步恢复,以及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这将为财政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财政的严峻形势,一方面取消石油开发费政策,每年至少影响收入1亿元,同时在争取省市财力方面难度加大。另一方面除新区批而未供土地外,可出让土地有限,土地出让净收益大幅下降。再一方面“三保”等刚性支出需求逐年增加,隐性债务化解,保障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支出需求很大,财政仍然面临巨大的收支矛盾和资金调度困难的双重压力。

2.2022年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为遵循,按照县第十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1365”发展战略,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以收定支,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安排预算,坚持“三保”优先,严控非刚性业务经费不突破上年预算,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适度解决历年遗留问题,全力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10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拟按增长2.3%安排,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17.8亿元,奋斗目标18亿元。主要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为:

税收收入13.56亿元,其中:增值税5.97亿元,所得税0.67亿元,资源税1.54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66亿元,房产税0.2亿元,印花税0.37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86亿元,车船税0.46亿元,耕契两税0.71亿元,土地增值税和环保税0.12亿元。

非税收入4.24亿元,其中:专项收入2.82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62亿元,罚没收入0.5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3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情况

2022年,预计地方财政收入17.8亿元,加上上级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补助收入9.66亿元,调入残次林地及宅基地腾退占补平衡指标收入3.2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结余1亿元, 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2.34亿元,预计县级可支配财力共计34亿元。再加上中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亿元,预计总收入共计45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2年,拟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7亿元(其中中省市专款支出11亿元,县本级支出33.87亿元),拟安排一般债券县级还本支出0.13亿元,拟安排支出总计45亿元。具体支出预算情况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44亿元,教育支出8.99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亿元,医疗健康支出4.59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17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6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78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39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2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9亿元,预备费0.9亿元,科学技术及商业流通等其他支1.55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5亿元。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85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8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98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4.52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9.58亿元,对企业补助及企业资本性支出0.33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5亿元,预备费及年初预留3.03亿元。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7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为:

——人员经费拟安排支出17.67亿元,占本级支出预算的51.9%,较上年减少600万元,主要是2021年补发了2020年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取暖费,抬高了基数。

——公用及业务经费拟安排支出6.53亿元,占本级支出预算的19.2%,较上年增加0.13亿元,主要是考核奖励由18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增加支出1200万元。

——政策性民生补贴补助拟安排支出4.58亿元,占本级支出预算的13.5%,较上年减少0.26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障领域市级补助比例提高。

——一般债券付息拟安排支出0.5亿元,占本级支出预算的1.5%。

——本级重大项目拟安排支出3.69亿元(扶贫0.65亿元,发改续建新建项目1.4亿元,遗留完工项目0.6亿元,政府购买等项目1.04亿元),占本级支出预算的10.8%,较上年减少0.45亿元,主要是2021年安排了一次性棚改项目资本金0.49亿元。

——预备费及预留不可预见专项支出拟安排0.9亿元,占本级支出预算的2.6%。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119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6.6%。分项目预算情况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0万元,运行维护费8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出行量增加;公务接待费2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2%。

4.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县级收入预算拟安排4.8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农业土地开发收入4.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基金收入0.3亿元。加上中省市基金补助收入0.3亿元,预计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共计5.1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拟安排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96亿元(其中中省市专项支出0.3亿元,县本级支出3.66亿元),拟安排专项债券县级还本支出1430万元,拟安排支出总计4.1亿元。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6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为:土地征用、报批及税费等支出3.07亿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0.59亿元。

2022年,预计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8亿元,减去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6亿元,再减去专项债券县级还本支出0.14亿元,预计县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1亿元,拟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2.4亿元,其中取消石油开发费延长集团定额缴纳资本收益630万元,预计清收以前年度石油开发费2.3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拟安排600万元,收支相抵,预计结余2.34亿元,拟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县级统筹的两项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4.68亿元,预计支出3.62亿元,收支相抵,预计结余1.0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62亿元,预计支出1.17亿元,预计当年结余0.4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收入3.06亿元,预计支出2.45亿元,预计当年结余0.61亿元。

7.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和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是推动“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上下联动、凝心聚力四个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要“开源”,多渠道筹集财政资金。一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市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杜绝各类涉企违规收费,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紧盯年初地方财政收入、残次林地和宅基地,以及清缴石油开发费等收入目标任务,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征收专班,明确专班收入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征收责任。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依法征收,努力完成全年任务。同时,扎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和“五上企业”,稳固现有财源;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积极引导鼓励来靖企业在我县注册落户,扩大财源;加快推进煤炭产业开发、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等,培育新税源。二是积极跑市进省,主动争取省市财力补助,努力破解县级财力瓶颈。三是充分利用政府债券促投资作用。捕捉国家支持方面,精心组织申报政府债券投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在建工程,用足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切实发挥专项债券的投资带动作用。

二要“节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一系列要求,继续严格控制压减非刚性、非重点一般性支出预算,确保一般性支出预算规模只减不增,压减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用政府过紧日子换取老百姓的好日子。同时,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收回资金统筹用于急需领域,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资金所需。

三要“保重”,稳固投资兜住底线。一是全力支持我县榆林副中心城市,榆林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全国特色优质农产品输出区建设,全面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二是支持红墩界、海则滩、黄蒿界煤矿,以及无人机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做到工资据实预算、公用经费按标准预算,民生补贴补助按政策配套,确保“三保”预算不留缺口,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同时,在就业方面,着力做好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工作,统筹用好就业补助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补助政策。在教育方面,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薄弱学校教学环境,支持教育人才引进,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方面,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政策,支持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在住房保障方面,落实住房货币补贴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在脱贫巩固与乡村振兴衔接方面,继续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乡镇倾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在生态保护治理方面,继续支持散煤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治理和清洁能源治理;支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提高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发展行动。

四要“风控”,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守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统筹各类资金,确保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鼓励全县部门单位统筹资金,全力消化历史遗留问题。强化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监督问责意识,加强监督问责力度,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项目、铺摊子,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做好常态化债务风险预警监测,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债务管理能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要“增效”,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用经费标准体系,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预算信息公开,提升“财政云”运用水平。二是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做实做细做全预算绩效目标,扩大监控范围。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监督工作。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搭建股权运作、资产管理等专业平台,积极开展股权运作,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持续强化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功能,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堵塞国有资产流失漏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六要“阳光”,提升依法理财能力。一是主动依法接受预算审查监督。严格履行预算编报程序,全面向人大报告支出预算及政策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二是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三是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是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2022年,面对错综复杂形势,我县财政收支和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压力前所未有,但追赶超越的光荣使命催人奋进,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提高政治站位、兜牢底线思维,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不懈奋斗。

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地方财政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4.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6.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7.财力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8.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10.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公议费、培训费、专用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机关资本性支出(一):指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13.机关资本性支出(二):指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1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指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1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指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的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7.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8.调入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包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9.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2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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